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琼医保处字〔2025〕第3号)
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琼医保处字(2025)第3号
被处罚人(单位):海南省人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60000428201452X
法定代表人:张本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该院在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八条。
违反条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八条
处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2.《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3.《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处罚决定:1.责令整改。2.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倍罚款,合计15063137.11元。
决定日期:2025年5月20日
处罚机关:海南省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