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使用假药的全过程

2010-09-28 23:11:28    来源:  作者:

  医生们是选择遵守法律,放弃那些行之有效的方法而让患者无助,还是冒着违法的风险来继续“标示外使用”,已然取舍两难

  《财经》记者 凌馨

  9月23日,患者张军(化名)离开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下称市一院)眼科病房,出院返回老家。他和一批留守的病友终于接受了医院拟定的协议,决定出院等待最终处理结果,并继续接受药物治疗。

  此前一天,22日21时许,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上海药监局)发布消息,将上海市一院61名患者集体感染“眼内炎”事件定性为“假药事件”。

  上海药监局称,事件发生后,该局对涉嫌贩卖、使用“假药”的瑞安诊所和上海市一院进行了立案调查。“经罗氏公司总部和上海药品鉴定机构分别对查获的四瓶药品的包装材料、说明书和产品品质进行鉴定,确定在市一院造成本次事件的、标示为罗氏公司生产的、批号为B6001B01的阿伐斯汀(Avastin)药品为假药。”

  正是这个消息,促使原本坚决不同意出院的患者们,放弃了与医院之间的对抗。此前,由于左眼视力尚未恢复到足以正常工作的0.4,张军一直不愿出院。

  9月6日和8日,共有两批116名病人在上海市一院眼科接受了眼内注射Avastin治疗,随后几十小时,部分患者发生不良反应。其中有61位患者出现眼部红肿、视力模糊等局部反应症状。

  此后,数十名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返回医院,一方面接受治疗,另一方面要“讨说法”,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患者“自行购买”针剂

  这次罹患眼内炎,对张军来说可谓飞来横祸。

  现已40多岁的张军,半年多前查出左眼黄斑变性,原本0.5的视力降至0.1。在网上看到有人推荐Avastin治疗眼疾后,张军前往北京一家医院,于4月接受了第一次注射。其后出于种种考虑,转往上海市一院接受治疗,分别于7月14日、8月11日接受了第二、第三次注射。经过前几次注射,张军的病情渐渐好转,视力逐步提高,最后一次注射前,他的左眼视力已近0.4。

  为张军治疗的,是上海市一院主持眼科工作的副主任孙晓东。

  在接受注射前,张军拿到了一份《Avastin玻璃体腔内注射需知》(下称《需知》,当为“须知”——编者注)。《需知》介绍,Avastin为医师推荐用药,以往主要用于恶性肿瘤抗新生血管治疗,现国内外研究发现其对于眼部新生血管性疾病有治疗作用。但这种针剂“我国以及我院药房尚未引进”,所以每次注射前由一名患者自行买药,由当次注射病人共同平摊药费(注:玻璃体内注射Avastin所需剂量较小,按照标准剂量分配,一支100mg/瓶的药剂,可供80位病人使用,两倍剂量注射亦可供40人使用),并特别强调“药物并非医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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