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芙蓉区试运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2010-01-26 09:17:57    来源:  作者:

  307种药将降价五成销售

  “一盒药足足比以往便宜4.5元,真的很实惠。”昨日一早,在火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拿药的贺建国忍不住发出一声感叹,以后再也不必拿着处方到处找药店买药了。昨日起,芙蓉区率先在全市试运行国家307种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并将于1月31日起正式实行。据测算,与以往相比,其药价普遍下降50%左右。

  基本药物药价普降5成

  据悉,此次试运行零差率销售的基本药物共307种2437个规格,绝大多数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用药,降价幅度均在50%左右。以市民较为常用的胃病用药“奥美拉唑”为例,其价格直接从以往29元/盒降至14.19元/盒;3g*20规格的板蓝根颗粒由之前的9.5元降至5.6元。

  “1月25日开始,这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卫生院只能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基本药物,挤掉原本在中间环节中产生的‘水分’。”芙蓉区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芙蓉区还将307种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报销目录基础上,将基本药物在芙蓉区新农合报销比率提高10个百分点。

  “这意味着,如果在东岸乡卫生院住院的新农合居民,使用基本药物目录上的药物,其报销比例将在原来85%的基础上提高至95%,居民只需负担很少的一部分住院费用。”东岸乡卫生院院长黄新平介绍,目前该院已配备了307种基本药物中的250余个规格的药物,能够满足大多数当地居民的日常用药需要。

  如何避免医护人员开处方时过度开药?芙蓉区卫生局负责人介绍:“今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卫生院的就诊和用药情况将做到一日一报,由财政、物价、审计、卫生四部门实行实时监管。”

  链接:长沙今年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零差价卖药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刘少龙 发布时间:2008-01-08   

  潇湘晨报1月8日讯 长沙市卫生局昨日透露,今年长沙市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政策。而在长沙市芙蓉区,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早已实行160种常用药零差价(即零利润)销售制度。

  为降低药价,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参照北京、江苏等地成功做法,长沙计划首先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政策试点。即由政府牵头,卫生、物价、财政、药监、劳动保障等部门配合,确定实行零差价销售的基本药物目录,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药品,统一配供,实行零差价销售。

  从去年6月起,芙蓉区所有社区医疗机构都挂起了“零利润销售药品”的告示牌。这标志着该区160种常用的抗生类、心血管系统类、消化系统类、呼吸系统类等17大类药品全部实行零利润销售,即社区医疗机构卖出的药品价格,与从药品公司采购来的价格一样。

  芙蓉区卫生局副局长王卿松表示:“区财政每年都向社区医疗机构补贴200万,以落实这一利民举措。”

  湘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崔丹介绍,像罗红霉素只要9元一盒,小儿速效感冒冲剂每包0.1元,安定片每片4分钱。以前一些效果很好的老牌药,现在在一些大医院逐渐消失了,但在这却能找到,如土霉素只要2元一盒。降幅最大的要数咳特灵胶囊,以前卖6元一盒,现在社区服务中心标价0.6元。

  长沙市卫生局局长曾正国表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零差价销售试点成功后,再在农村乡镇卫生院进行试点,然后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全市农村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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