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面临多方挑战

2010-12-13 22:41:42    来源:  作者:

    据了解,目前国家发改委对药品价格只规定了最高零售价,由于药品种类繁多、不同厂家的成本控制水平不一,药品的出厂价目前并没有统一规定。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利益寻租空间很大,不排除药厂自己定出厂价,通过经销环节与医院在药品采购中进行灰色交易。而很多品种相近的药品由于厂家不同,生产成本也不同,企业压价竞争风气或被助长,中间环节监管的缺失或难让百姓受益。与此同时,挨了“板子”的医院纷纷抱怨取消药品加价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转,其中,药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偏高的中医院更是“一筹莫展”。全国2000多家中医院中,药品收入平均占到医院总收入的60%-70%。因此,取消药价加成将对医院的正常运行和开销造成极大的影响,不少医院都面临经营亏损的局面。

  长春攻坚基本药物制度 药品“零差率”遭质疑

  “目前基本药物推进艰难的关键在于,从省里到地方都是单一执行医改,执行零差价,其他政策都不到位”

  基本药物制度自2009年8月启动以来,其最大的亮点药品“零差率”销售却在多地遭到质疑。

  “刚开始推行时挺费劲的,老百姓不满意,医生也不接受,医疗机构没有积极性。”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局长付杰告诉《瞭望》新闻周刊。

  所谓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由于其统一定价、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等的制度设计,被认为是造福百姓之举。

  今年2月,卫生部宣布全国30%的基层医疗机构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根据部署,年底这一比例将扩大到60%。

  然而,多个省市的基层医疗机构反映,“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之后,售药收益急剧下降,财政无力足额补偿,从而造成巨大的经费缺口。加之普遍出现的药品价格“越招越高”,使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困难重重。

  在此背景下,长春市通过“价格倒逼”、“721”补偿模式等手段,不仅有效降低药价,且初步解决了“以药养医”问题。

  如此下去,将出现“三骂”

  本刊记者获悉,基本药物制度3月1日起在吉林省试行,6月1日即在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开,但此后不足一个月,各地纷称“进行不下去了”。

  业内人士分析,原因之一是药品的中标价远远高于基层医疗机构的进价。

  九台市(长春市下辖)龙家堡镇卫生院院长姚树伦介绍说,克林霉素之前的进价是12元,卖16元,招标后价格则达到25.7元。

  记者了解到,以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机构进药是直接与厂家和医药公司谈判议价,很少参与招标。院长和主任们在长期议价过程中不仅货比三家,而且都有一套议价本领,议价的结果使得市场竞争较为充分,药价压得较低。

  在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吉林省亦参照国家发改委去年9月公布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确定了最终中标价。

  “招投标、零差价后,老百姓得的实惠是小头,药商得的是大头”,吉林省公主岭市(隶属四平市)卫生局副局长赵中立说。

  吉林省永新医药集团董事长刘永新告诉本刊记者,招投标价格与流通企业关系不大,主要由生产厂家报价。从生产企业的角度看,可能是为给流通企业预留一部分配送费用而提高了价格。“以青霉素为例,中标价格是1元钱,生产企业给我们是9毛钱,留了1毛钱的配送费用。”

  然而,配送费到底应该几个点,刘永新说大家心里都没数,以青霉素为例,配送到长春市,1毛钱肯定够了,但是如果配送到乡镇医院,成本肯定要增加。“这个配送成本多大比例合适,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测算出来,生产企业一般会给我们留10~15个点。”

  原因之二是基本药物推开后,医院“隐性”的经费缺口问题凸显。

  记者采访发现,基层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现象远比想象中严重,药品加成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15%~25%,有的达到60%~70%。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由于其人才匮乏、设备陈旧、技术水平低等原因,药品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例甚至高达80%~90%。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后,基层医疗机构受到很大冲击,收入急剧下降。九台市龙家堡镇卫生院今年前5个月收入140万元,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六七八九四个月,医院总收入降至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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