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药品零差率销售覆盖率达到50%

2009-12-25 15:53:19    来源:  作者:

  即日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药品价格将实行社会公示,方便社区患者查询。市民也可以参与社会监督,从而保障百姓真正获得实惠。

  《目录》外药品加价最高75元

  除天津市内六区和滨海三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销售《目录》内药品实行零差率外,本市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目录》内药品,作价办法仍按实际购进价格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实际购进价格超过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市内六区和滨海三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销售《目录》外药品也按上述作价办法执行。物价部门要求,按照作价办法计算出的零售价格不得突破政府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零售价格的计价单位,注射剂以支或瓶为最小计价单位,其他剂型以现行最小零售包装为计价单位。药品销售价格的尾零取舍按“四舍五入”,10元及以下的保留到分,10元以上的保留到角。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