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开始招标 招标政策“百花齐放”

2009-12-22 11:55:25    来源:  作者:
对于中小商业企业来说,在省级招标配送权的争夺中同样存在机会。因为小商业可能在某一区域精耕细作,在大商业和地区龙头延伸不到的地方生存下去。有人很形象地形容大型医药商业、地区龙头企业和中小商业公司在渠道中的表现:“大商业和龙头企业吃表面的肉,中小商业吃边角的肉。”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各地涌现出了不少商业联盟。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医药商业企业为了适应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带来的行业生存环境的变化而采取的应对措施。在目前的招标政策下,生产企业直接参与省一级招标确定采购品种,配送商的选择同样由省级招标产生。但是根据目前各地的招标文件,配送商的遴选仍以地、市、区域为单位,即在每个地级市或区域选择几家配送商。企业在中标成为某一区域的配送商之后,才有进一步被上游生产企业选择的资格。在拥有生产企业的品种配送资格后,才有对下游终端进行配送的可能性。因此,拥有区域配送资格的流通企业将面临生产企业的筛选。对于生产企业而言,如果在同一个省份多个地区选择一级配送商,不仅费时、费力且难于管理,所以会更倾向于选择大型商业企业,显然这对中小型商业企业是个挑战。这也是目前流通企业之所以“抱团”形成联盟的原因。
 
   “未来中小商业企业的命运还是危机四伏的,目前才是变革的开始,是一个过渡阶段。因为各项政策都利好优势企业。”栾远东说。杨泽认为,配送权首先是优先权,配送利润虽然不高,但如果政策执行得好,相当于有了稳定的固定收入。但现实问题是,如果商业企业自身功能不完善、覆盖能力不够,配送成本会很高。
 
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配送权之争,本质上是一种资格和权利的竞争。在这场竞争中,没有谁会主动放弃,而最终谁能胜出并借势发展,还要实力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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