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是怎样炼成的?

2009-05-07 10:36:13    来源:  作者:

    多种药品混合就是新药?

    济宁端掉一制售假药窝点,涉案金额16.21万元

    多种相关哮喘药加上激素类药品、消炎药品等混在一起粉碎,再次分装入空胶囊就成了效果立竿见影的“新型”哮喘药。上月,济宁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和区公安分局经过缜密侦查,一举端掉了这个藏在喻屯镇制售假药的黑窝点,查处了涉案货值16.21万元的假药。

   据执法人员介绍,在位于济宁市中区喻屯镇某村一村民的家中,凌晨1点他们当场抓了个造假现行,控制了参与造假的5人。在制假窝点其中一个房间内有胶囊排列机2台、胶囊锁合机1台、药物粉碎机1台、胶囊抛光机1台和有机塑料模板11块。造假人员正在粉碎一大堆药物,再将混合药粉用手装入空胶囊,形成“新药”,现场十分脏乱。

   在另外一房间内,执法人员查获了假药包装材料白色塑料瓶14小袋(400个/小袋)、3大袋(600个/大袋),灌装假药用的空胶囊32箱(8万粒/箱),已经做好的假药成品4105 瓶(每瓶100粒)。还有作为原料的药物200千克,可制成假药成品8105瓶,按照市场同类药品价格20元每瓶,涉案货值达16.21万元。据介绍,这种假药是用来治疗气管炎和哮喘病的。造假人员购进大量比较便宜的哮喘药,再加入大量的消炎类抗生素、激素药等,制成效果明显的“新药”,吸引不知情的老百姓。这种药虽然起初有效,但很多成分含量已经超过了安全范围,严重伤害肝肾等,对人体健康有非常大的危害,市民一定要去正规药店买药。

   经调查证实,涉嫌制造假药的5名人员均系河南省台前县人,其中1人因未满法定年龄已被遣送回家,其余4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链接:成品药撕去标签 变身“祖传秘方”

    打着“祖传秘方”的幌子卖“面面药”,结果是国家明令查处的假药。日前,被当地药监局以“卖假药”重处的赵某不服处罚一案,上诉到市三中院,结果终审判决仍败诉。

  2007年8月9日,有群众举报赵某打着“祖传秘方”幌子,销售没有名字的“面面药”。垫江县药监局在赵某住处查获多瓶复方川羚定喘胶囊、风湿骨痛宁胶囊,以及多瓶无标签水剂(实为复方醋酸氟轻松酊),还有多包自制药粉,另有7个品种的自制药品和无标签药品。

  2008年3月10日,垫江县药监局对赵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赵某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销售假药,对赵某作出取缔、没收查封扣押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罚款的处罚。

  赵某不服,行政复议失败后向垫江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维持垫江县药监局的处罚决定。赵某不服上诉到市三中院。

  市三中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无《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的假药有三类:一是复方川羚定喘胶囊、风湿骨痛宁胶囊。该两种药品,属于国家明令查处的假药品种。赵某自制药粉和无标签药品并非原根草药,而是成品药,符合《药品管理法》关于假药认定的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作为市食药监局设置的派出机构垫江县药监局,有权对赵某违法经营药品、销售假药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因此,赵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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