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医药发展成果显著

2009-04-30 09:53:38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

    广西将建中国-东盟传统医药示范园区

    日前在广西南宁召开的第二届中国民族卫生医药发展论坛上传来消息,广西将发挥丰富的民族医药资源优势,逐步深化与东盟国家在传统医药领域的合作。

    据了解,在定于今年10月举行的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将共同主办首届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构建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合作与交流机制。广西将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中国-东盟传统医药示范园区,为中国民族医药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广西拥有4900多种中草药,约占全国药用植物资源的三分之一,中草药物种数量排名全国第二位。另外,广西还有近千种海洋生物资源和极具特色的壮、瑶、侗少数民族医药资源,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独特诊疗技术方法。

链接:广西保护壮瑶医药成功经验向全国推广

    继首届中国民族卫生医药发展论坛成功举办后,第二届中国民族卫生医药发展论坛于4月25日开幕。来自全国蒙、回、苗、瑶、壮等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医药专家和热心人士汇集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共同探讨民族卫生医药发展之路。

    此次论坛专门开辟蒙、回、苗、瑶、壮民族医学专题讲座,与会专家围绕“加大民族医药发展推广、医药品牌的国际化之路、民族医学发展经验推广交流、国家政策与商机、养生保健技法的产业推广与商机、研究成果合作交流、医药养生人才结构与培训就业市场”等论题进行研讨,为民族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据了解,近年来广西的民族医药挖掘保护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广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庞军告诉记者,在挖掘保护壮医药和其他民族医药的工作中,经过多年努力,广西目前已经整理出系统的壮、瑶医药理论,并制定了壮医药的质量标准。去年,经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广西还开始了壮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目前已有329人成为有执业资格的壮医专业医师或助理医师。今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也开始实施,在财政、科研、教育、产业等方面都赋予了壮医药法律的保障。在论坛期间,专家、学者普遍认为,民族医药文化在广西拥有扎实的群众基础,广西壮瑶医药的发展为民族医学、民族医药的发展树立了典范,其成功经验应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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