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零差率药七成以上已断货

2009-01-16 11:27:47    来源:  作者:

  2008年8月1日以后,长沙市各区卫生局成立“零差率销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同时承担日常监管、工作评估、信息公布和绩效考核工作,积极争取专项经费,建立完善的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补偿措施等长效机制。

  “我们的做法是,统一悬挂公示牌,包括药品名称、药品规格、生产厂家、药品进价、药品销售价格,还有监督电话。”长沙市卫生局一官员介绍,200种零差率销售药物以常用口服、外用药物为主,一是用于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治疗药品,二是居民需求量较大的常用药品,涵括了抗生素类、心血管系统类、消化系统类、降血糖类、感冒类、止咳平喘类、妇科用药类、皮肤类、眼科及中成药类等十几类药品。该官员认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零差率药品销售,可有效降低社区居民的经济负担,逐步弱化药品收入对社区卫生机构的补偿作用。

  事实上,长沙市并不是最早在社区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城市。目前,国内很多地区都在推行这一惠民政策。而且毫无例外的是,在其他地方曾经出现的零差率药品断供现象,同样也在长沙上演了。

  “患者买不到零差率药品,因为社区没有药,社区不卖的原因是配送中心不送,配送中心不送的原因是厂家不愿意供货。”前面那位长沙市卫生局官员说,看上去问题仿佛出在药厂,实际上各个环节的阻力都有。

  “你可以看看长沙市卫生局相关文件,在2006年,长沙市便表示,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并承诺通过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补贴。”长沙市另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说,即便这样,现在长沙市不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仍属于自负盈亏的集体单位,虽然政府在公共卫生服务上的投入逐步加强,但在医疗上并没有任何补贴,“我们仍要追求经济效益,不然怎么吸引人才?”该负责人认为,零差率药品的销售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利润可言,其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2008年8月实行零差率药品销售以来,减少的利润有2万多元。

  阻力其实是合力

  “为降低药价,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我们参照北京、江苏等地的成功做法,先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行这个政策。”长沙市卫生局该官员说,该市推行的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是由政府牵头,卫生、物价、财政、药监、劳动保障等部门配合,先确定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基本药物目录,然后再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药品,统一配供、实行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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