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陷入困境的主因

2008-12-01 10:52:08    来源:  作者:

  核心提示:各方利益关系不均衡。在“以药补医”模式下运营的医疗机构,高度依赖药品购销差价,并且尽最大可能降低采购价格。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改变原先单一医院采购相对暗箱操作的同时,随着采购量的扩大应该换来采购价格的降低,这些本应得到医院的支持和拥护,但由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多地承担起降低药价的任务,甚至完全以降低药价、让利患者为目的,造成成交价格越低,医疗机构丢掉的药品进销差价就越多的状况。

  作为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配套性政策,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从2000年颁布实施以来已将近八年时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使得临床用药质量得到了保证,采购行为有所规范,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得到纠正,采购价格得到控制,患者负担相对减轻,采购渠道和市场得到整顿和净化。纵观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所经历的过程,有专家指出,它是在政策准备、市场准备和技术准备都不充分的情况下起步的。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医药卫生行业付出的代价比较大,社会成本比较高,没有全面实现预期的政策目标。但是,如果没有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患者所要付出的医疗代价会更大,药品流通的社会成本会更高。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进一步合理化,是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成效评价

  我国医疗机构以往实行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以分散采购为主要特征,以保障供应为主要任务,这种采购方式在短缺经济时期确曾有效保障了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需要。但在药品市场供大于求、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体制和机制下,药品购销活动分散进行、暗箱操作的问题日益突出。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要将采购逐步从分散转向集中,从独立进行转向社会化,从而最终实现医疗机构药品、医用卫生材料、器械等采购管理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信息化,形成集体决策、公开透明、购销分离的运行机制。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涉及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机构与患者等多方利益的分配和调整。为了规范、有序地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从中央到地方都成立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机构,形成了政府重视、相关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地参加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在不断增加,纳入招标采购的药品品种范围在不断扩大,出现了从分散到集中、从小范围到大规模、从少量药品品种到同类品种封闭招标的良好趋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迈进,并逐步发展到全面利用电子商务技术等现代化手段进行招标。实践证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优良品牌参与竞标,用药质量得到保证。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促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更加关注药品质量,注重选择优良品牌参与竞标。同时通过医疗机构众多的临床、药学专家的集中评议,使公认品牌中标几率明显增加,提高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的质量水平和安全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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