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基本药物制度成争议焦点

2008-11-11 10:05:39    来源:  作者:

  这一方案得到了最高的公众满意率,但是因为基本药物制度,改变的是药物生产、流通、定价等整个产业链条,故而牵扯了一大批经济体的相关利益。其中,争议主要发生在两大部门之间——卫生部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在全国政协召开的一场“基本药物制度”研讨会上,两部委就基本药物建构思路,进行了公开表述。此次,卫生部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并未取得一致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针对新医改方案,首次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他们的论据是,在药品生产和流通领域来寻找解决思路可能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道理很简单,药价高,根源在于医疗医药体制存在制度性弊端,即在当前医药定价机制和支付方式下,医疗机构对高价药品存在“偏爱”。而他们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医保机构作为药品的主要付费者,发挥其“团购”力量,与药品供方谈判出一个合理的基本药物价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发言时称,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的办法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但要“防止产生垄断”,充分尊重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建立统一规则下公平竞争的药品市场。该部门发言人表示:“究竟基本药物供应体系该如何建构?医改新方案中除了‘定点生产’,还提出了颇有市场色彩的‘集中采购’,但谁来负责集中采购,则是市场和计划的分野。如果规定只能由政府来采购就是计划经济,如果允许所有拥有资金并且有兴趣的机构(包括医保机构和医疗机构)都来采购,那么就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对于这一问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医改课题组组长顾昕同样认为,这种思路是一种十分类似于粮食统购统销的思路。“根据有关建议,这种思路的具体实施方案有可能如下:第一,基本药物目录由中央来制订,大约600种;第二,各省制订3-5年的生产、采购、配送和使用计划;第三,以省为单位实行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强制使用。这种统购统销的做法,不仅会有损药品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的竞争,而且对医疗体制的改革也没有多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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