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药养医”暂时难废除

2008-11-10 11:10:44    来源:  作者:

  日前,全国33家医药行业协会联署建议大修医改方案,称卫生行政部门要尽快与公立医疗机构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与此同时,有消息称,16部委组成的医改协调小组将在近期进行调整,国务院副总理将亲任医改协调小组组长,这一变动更是把这场辩论推向了顶峰。

  10月14日,1.3万多字的新医改方案全文亮相,舆论称之为“专、涩、绕”,无论是医改讨论专家还是公众都以“看不懂”表达了各自的意见。两年才难产下来的医改方案之所以得到这样的评价,在于各方利益和部门协调之难,在于方案以捏合方式出笼,各利益主体都以求各自诉求在医改方案中体现。
 
  一个月的征求意见期即将结束,在医改专家们看来,医改的关键性体制改革路径尚未清晰,某些改革思路模棱两可。

  1“管、办”不分 难言监管

  “最重要的部分是要把"管办分开",不然,很难有公平的监管环境。”10月25日,在由全国工商联召开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座谈会上,亿仁投资集团主席孙启银称,方案对如何管办分开语焉不详,给地方操作留下了很大口子。

  所谓管办分离是指承担政府监管的政府机构不得办公立医院。

  日前,由全国33家医药行业协会会长联署的《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建议》(下称《建议》)已上交到医改协调小组。《建议》直言,征求意见稿“落实关于"管办分开"的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路线不清晰、制度设计不合理”。

  在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医疗体制改革无疑是重中之重。一位接触医改方案制定的专家告诉《市场报》记者,十七大报告强调实行管办分开等“四分开”医改指导思想。而新医改方案却规定医院收入要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上缴,支出要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这非但没有体现出分离的趋势,反而是越管越细。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表示,卫生部门的职责本应是替老百姓来管医院,但现在卫生部门却成了医院的“院长”,它代表的是医院的利益而不是老百姓的利益。所以在这方面如果我们卫生部门的位置没有站好的话,很多问题还是解决不了。

  《建议》还提出,卫生行政部门要从“办医院”彻底转向监管医院,转向规划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监督医院,尽快与公立医疗机构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建立健全公立医疗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

  《建议》的主笔、北京康派特医药经济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李磊认为,对于医疗机构的出资和管理,应该由一个脱离卫生行政部门、独立的医疗资产管理部门来承担。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卫生行政部门的刚性监督职能。

  2“以药养医”暂难废除

  医药分家,一个争论了多年的词汇。时至今日,依然处于胶着状态。在今年十七大报告中鲜明的指出了应实行“医药分开”的原则,这是对此前争论不休的“以药养医模式是否应取消”问题的一锤定音。

  医改征求意见稿也对“医药分家”给出了方案:改革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要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探索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医药行业协会搜集的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医院门诊病人的人均药品费用仍高达总医疗费用的50%。

  《建议》指出,以药养医的体制仍然是百姓看病贵的主要根源,必须切断医院、医生和药品销售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不彻底解决体制问题,改革意见就形同虚设,两年来16个部委的调研努力就会付之东流。

  对于废除“以药养医”的现实性,业内人士看法不一。据北京医药行业协会秘书长周玉兰介绍,《建议》拟定过程中,各医药行业协会人士也讨论过这一问题,最终的观点是“以药养医”暂难废除。而最直接的解决方法,就是将药房从医院剥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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