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药品加价率管制 促医院主动降低药品采购价

2013-04-24 18:30:32    来源:  作者:

  国务院认真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该加强的加强,注重完善制度机制,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改革现行的基药目录和政府招标采购制度等,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比如医药行业的药品招标采购就应该尽快清理改革,招标本来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比较好的市场化采购方式,但目前我国政府包办的药品招标政策严重异化,成为药品进入市场所执行的“二次行政管制”,实质上是把药品进入医疗机构使用的正常市场行为变成了行政审批,并且同种产品不同区域(省、区、市)年年审批,招标主管部门成了药品领域的最大审批权机构。药品招标实施十多年,由于政府过多干预了本来市场可以自行解决的问题,使招标问题逐年积累和发酵,带来严重负面效应,政府不满意、百姓不满意、医院不满意、药企不满意,医药招标乱象也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必须改革。

  改革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制度,改革现行政府举办的药品集中招标模式,在政府退出药品采购的市场活动后,由政府健保部门或委托第三机构负责健保药品目录的收载和健保药品支付价格谈判,逐步恢复医疗机构的药品自主采购权。要改变由政府统一包办招标的模式,变成由政府来制定规则,提供服务并监督公平交易,具体工作交由买卖双方自行负责价格谈判、采购及付款。发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医疗机构自发的联合采购,促进现代医院管理及内部监督机制的建立,确保惠及百姓。

  应该尽快充分明确政府筹资与支付方面的责任,并逐步由有限责任过渡到无限责任,确保百姓健康权利公平;应该尊重市场规律,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真正落实管办分开,放开医疗市场、促进医生自由流动,确保机会公平,提高医疗行业的微观效率;应该尽快推进医保支付制度的改革,确保医药健康行业的宏观效率。

  如此,方可真正找到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等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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