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药品加价率管制 促医院主动降低药品采购价

2013-04-24 18:30:32    来源:  作者:

  三、当然,有效降低药品价格的治本之道在于,尽快推进管办分开,消除公立医院垄断地位、推进医保付费改革为治本之道。

  近期,我们先后对香港、台湾、韩国和日本等周边地区和国家相关进行了实地考察调查,对美、德、英、法等国的药品流通业和健保体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就如何有效控制医疗、药品费用而言,科学的医保控费机制,使药品使用成为医院成本而不再是盈利中心,医疗机构主动规范医生处方和院内药房药事服务成为医疗机构控药费的关键。药品价格控制主要是针对门诊患者用药,针对住院用药的价格管制已不常见,对住院用药费用控制,各国的共同趋势是针对住院服务实施综合费用控制,如总额预付和DRGs等预付费模式。

  所以,建立科学的医保控费机制,尽快推进医保控费机制改革,把药品在医院中由利润中心改变为费用成本,落实公立医疗机构独立法人地位,充分调动医疗机构管理者自己主动严格控制医生处方行为的积极性,通过合理诊疗有效降低药品费用。通过总额预付、门诊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付费等健保购买服务的机制和市场化竞争,使得公立医院学会合理地控制运营成本,主动降低药品在诊疗中的成本,使得公立医院的良性发展不再单一依赖药品的加成销售。

  综合考察研究的国家与地区,感觉均有一个突出的共性,也是值得我们国家逐步学习借鉴的经验:他们确保老百姓获得健康保障的权力公平,享受较高统一的健康保障水平的同时,充分保证了其自由选择投保方式的自由,而政府对弱势群体负有完全的兜底责任;对医生而言确保其准入医疗领域工作的机会公平,基本上获得执业资格的医生都有自由执业、自由开业的机会;对医疗机构而言,确保不同类型的医院享受的政策待遇是一样的,确保了政府的规则公平,充分尊重医疗机构的独立法人地位;对医药企业而言,在医保对医疗机构严格控费的规则下,均享有自主和医疗机构、药品批发商、社会药局(药店)进行谈判交易,确保机会公平、充分竞争,提高效率并逐年降低药品价格;对政府而言,主要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尊重基本市场规律,为公众(医生、医院、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为百姓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发挥政府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很高兴的看到,新一届政府出台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提出的要求,希望通过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使长期存在的这些问题:职能越位、缺位问题依然突出,不该管的管得过多,一些该管的又没有管好;职责交叉、权责脱节、争权诿责现象依然较多,行政效能不够高;机构设置不够合理,一些领域机构重叠、人浮于事问题依然存在;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制度机制特别是职能转变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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