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医药配送被指涉嫌垄断 可能致药价上涨

2008-09-17 11:06:57    来源:  作者:

  与外地公司经营不景气相比,身为本土公司的盘尼西林医药公司却有着不一样的表现。“盘尼西林公司经常到我们公司‘调货’,最近,他们这一行为更为频繁。”齐晖说,从这点可以看出,在其他公司业务量下降的同时,盘尼西林的业务量则正在上升。

  据一位知情人介绍,7月下旬,鄱阳县田阪街、油敦街的两个盈利的药品配送站相继关闭。之后,配送站经理的亲信纷纷进入了盘尼西林公司。有消息称,不日,盘尼西林公司将入主这两个药品配送点,扩大自己的地盘。

  □ 声音:如只给本地公司经营涉嫌垄断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为了规范、引导医疗机构账目分明,鄱阳县卫生局正着手成立会计核算中心。

  此前,鄱阳当地医疗部门与医药公司开展业务,都是直接付现款。有了核算中心后,医药公司给医院送药并提供单据,医院拿单据到核算中心报账,核算中心审批后付款。

  “这一做法,初衷是为了防止腐败、杜绝商业贿赂。但在鄱阳县,却有着另外一个作用。”知情人还透露,招标“流产”后,日前,鄱阳县相关领导开会研究决定,鄱阳县的医药配送由“县医药公司和盘尼西林医药公司一起搞”。而能将外地公司拒之门外的做法,就是会计核算中心只认这两家公司的票据。

  齐晖认为,如果全鄱阳县的医药配送真的只给当地两家公司做的话,这明显与我国8月1日施行的《反垄断法》背道而驰。

  杨峻律师说,《反垄断法》在对企业进行约束的同时,也对政府部门的行为加了道“紧箍咒”。《反垄断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采取与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可能造成药品价格上涨

  齐晖说,目前摆在外地公司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条是撤退,另一条则是与本地公司合作。合作之后,药品流通环节再增加一环:“过票”。

  “‘过票’就是我们公司的药品转给其他公司,再由其卖给医疗机构。”齐晖说,这样做很可能会让药品价格上涨。由于当地指定的两家公司实力均有限,根本无法配齐鄱阳医药市场上所需药品,“过票”在所难免。

  “当地公司找我们‘调货’,我们给的是‘调拨价’,比批发价偏低。但是,他们到手后,再以他们‘所谓的批发价’卖给医院时,价格则会抬高。”

  □ 求证:鄱阳县政府相关部门回避采访

  鄱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副局长称,此事,他也只是有所耳闻,据说是学兄弟县市的做法。由哪家药品公司卖药给医疗机构,这不是药监局分内的工作,药监局也没有“解释权”。

  “我也只是听说。”鄱阳县卫生局李副局长表示,会计核算中心正在建设当中,具体会怎么操作,他不知道,此事的缘由,还得找县领导。

  9月10日上午,鄱阳县分管卫生的余副县长正在开会,记者未能与其见面。9月16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余副县长,但余副县长称自己在外地学习,回避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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