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药品定价模式值得参考

2012-02-15 18:04:55    来源:  作者:

  医疗卫生是非常特殊的行业,在我国,由于目前存在着市场失灵,迫切需要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来矫正。政府主导的体制可以进行资源的规划,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公共卫生、预防和基本医疗服务,从制高点上控制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疗器材的价格,克服市场配置资源的缺陷。我国过去的经验以及世界各国发展的趋势证明,由政府主导的机制比由市场主导的机制在效率和公平的选择上更有效。

  张方:药品定价可借路加拿大

  现阶段,药价虚高和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依然困难重重,药品价格依然是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近几年,发改委频繁的降价政策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我国药品定价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法,即按产品单位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利润制定产品价格。发改委印发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中指出:“药品政府定价,要综合考虑其合理生产经营成本、利润、同类药品或替代药品的价格,必要时要参考国际市场同种药品价格。药品政府定价原则上要按照社会平均成本制定……企业生产经营的政府定价药品,其产品有效性和安全性明显优于或治疗周期和治疗费用明显低于其他企业生产的同种药品的,可以向定价部门申请单独定价。”然而,这样的定价方法在执行时往往大打折扣,诸如“社会平均成本”缺乏可行性、单独定价很难落实等。定价方面,中国不妨向加拿大学习。

  加拿大是全球第8大药品市场,并以每年8%的增长率成为全球增长第四快的药品市场,但加拿大的专利药品价格相对于毗邻而居的美国要低很多。

  1987年加拿大专利药品价格比国际中位价高20%左右,经过连续多年的逐步调整,2005年加拿大专利药品的价格比7个用于比较国家(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典、瑞士、英国、美国)的中位价还低8%。自从专利药品价格审查委员会建立以来,加拿大的专利药品价格从高于七国中位价23%降到了低于七国中位价。从仅次于美国的第二药价强国,放在欧洲国家中间排行中游。对于新的专利药,加拿大的价格要比美国低1/3,于是,就有了众所周知的美国人频频光临加拿大网上药店的跨境购药。加拿大之所以能有效地防止药价过高,就是因为对药价采取了有效的政府管制。

  加拿大在2006年建立国家药品政策,立法《食品药品管理法》,主要内容有:药品规划和质量保证、基本药物遴选、药品供应系统、人力资源开发、药品的可支付能力、传统医药、药品筹资机制、药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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