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欲联合抵制医院采购药品“二次议价”

2013-03-12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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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二次议价”遭药企炮轰 或难完全杜绝暗扣
  >http://news.xinhuanet.com/yzyd/health/20130312/c_114990022.htm

  3月4日,第五届“声音・责任”医药行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在京召开,会上多位委员代表将矛头指向了“二次议价”,呼吁谨慎试点进行。

  所谓二次议价,是指医疗机构在省级药物招标结果的基础上,对中标药品进入医院采购之列时,进行再一次杀价。药企普遍担心,“一旦全面放开二次议价,将议价权下放至医院,那么医院作为一个大的垄断方,其庞大的议价能力将会让制药企业的日子更难过。”

  ◇信号 二次议价将被放开

  在201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提出,“可探索由公立医院管理部门代表辖区内所有公立医院在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进行成交确认,实现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最大限度降低药品价格。”医药行业分析人士认为,陈竺此番表态正是“二次议价”将被放开的信号。

  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始于1999年,此后经过几年试点后全面推开。2010年,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按照合同购销药品,不得进行“二次议价”,严格对药品采购发票进行审核,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药品。

  然而,这一规定在实际操作上出现了松动迹象。去年9月,有媒体爆出商务部拟出台《关于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意见》,明确涉及“二次议价”,该文件试图将不规范的“暗扣”改为“明扣”。暗扣是指药品分销企业给医生个人的提成,明扣则是将暗扣这种暗箱操作的做法变成医院与药企之间的讨价还价,医院将这笔收入纳入本单位的绩效考核,并进行再分配。

  目前,卫生部、发改委、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正在加紧制定方案。有消息透露,或将出台的规范是2012年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延续,新出台的规范将在三个方面进行大幅度调整,即二次议价、招标价格、流通环节。

  二次议价从最初的被禁止,到或将全面放开,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为了取消强制招标。由于在药品购销过程中政府主导统一招采,剥夺了购销双方的议价权,遏制企业正常的质量价格竞争。招标实际成了市场的二次准入,但是政府又不完全说了算,导致二次准入之后又面临着二次议价,情况越整越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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