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商为何总能靠行贿取得成功

2012-02-01 18:14:47    来源:  作者:

  该从“药商行贿案”中反思些什么

  药商王尊合在4年多的时间里,先后向本市多家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下称结防所)相关负责人行贿,总数高达307万余元,进而打通全市8个区县结核病防治所。此案曾引致全市结防所大动荡,多名受贿医生因此获刑。昨天记者获悉,王尊合因犯有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以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市一中院数罪并罚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1月23日《京华时报》)

  药商行贿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也正因为这一潜规则的盛行,使得药价多年来居高不下,药品价格背后的暴利滋长,以至出现利润额达6500%的咄咄怪事。然而,药商王尊合行贿一案却颇值得我们细细咂摸,尤其是负责对医疗系统进行监管的管理部门,需要从该案中进行深刻反思。

  一是,为何王尊合和受贿医生的被抓是源于外部举报,却不是我们的监管部门事先发现,他们到底在干什么?对于自己是否会被抓,王尊合称“像中奖的概率,因为大家都这么干”,此话一方面揭示了医药领域的乱象堪忧,另一方面,也印证了监管部门对医药领域内存在的腐败视而不见,或者就是监管不力,使得行贿的查处要依靠群众的举报。

  二是,药商为何总能靠行贿取得成功,药价竞标机制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据报道,王尊合推销给医院的“劳克”结核丸,通过给医生返利,最终以出厂价的近5倍售出。明眼人都知道其中蕴藏着暴利,为何药价竞标的重重环节竟不能阻止这款产品入选?药价竞标机制中的市场竞争原则哪里去了?

  事实却是,这种药价竞标机制被把持在个别负责人手上,参与程序审批把关的相关人员又成了利益均沾者,在通过潜规则获得返利后,彼此结成了利益同盟,使竞标程序成了摆设。

  很显然,当务之急就是从监管上严格把关,一方面,要让药商行贿受到更严厉的惩罚,以儆效尤;另一方面,要从制度上完善对医疗机构、医生参与药品采购和药价制定的全环节监管。而根本上,则需要从药价竞标机制上着手,用阳光化的运作激活这一机制,比如公示药品出厂价、流通成本等等,扩大民众参与监督的空间,从而使之真正成为遏制医药腐败的撒手锏。

  新闻链接:药商行贿医务人员卖药 出厂价12元医院零售价66元

  近日医药商人王尊合被一中院终审以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三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被查明在短短四年间通过向医务人员行贿给予药品回扣307万元,进而打通全市8个区县结核病防治所的进药渠道。

  携U盘记录行贿清单

  去年,房山检察院反贪局接到群众对王尊合行贿的举报,随后王尊合在被控制时意外发现其随身携带了一个U盘。除了存有销售药品记录,还有一个名为“结核丸资金流水账”的文件,详细记录了其多年的行贿清单。该文件除了记录行贿现金数额等,还包括送购物卡、电话卡、过节费、送剃须刀、买餐券、分发香烟等。

  据王尊合到案后写的“悔过书”中称,他从一家医院辞职后,曾在医疗器械公司工作,后来开始做医药代理,其妻子没有职业,孩子只有4岁,对于自己是否会被抓他感觉“像中奖的概率,因为大家都这么干”,全市除了怀柔、延庆、顺义、平谷、东城和海淀外,其余的区县都进过他代理的结核丸,胸科医院等是他的客户。

  拿回扣敲开医院门

  王尊合说,2005年他从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到了“劳克”结核丸,便给厂家打电话联系代理,这种结核丸出厂价是12元/瓶,在北京市场的中标价(即采购价)是57元/瓶,医院零售价是66元/瓶。

  在悔过书中,王尊合称,正当介绍药品达不到竞争效果,于是他开始给人回扣。

  一开始他曾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推销,找到两个主任让他们提出用药申请。经过正常程序,结核丸通过医药公司顺利进入胸科医院销售。药品进入医院后,他按照承诺给医生返利。

  每瓶药品回扣达8元

  宣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所长王金玲称,王尊合到办公室来推销结核丸药。经过临床医生申请,药事委员会同意后进药,王给所长每瓶8元回扣,给门诊大夫每瓶7元回扣。

  2005年6月16日起,郭小柳担任房山区疾控中心中心结核病防治科科长。据其称,王尊合最初与其约定每瓶结核丸给他8块钱回扣,好处费按进药量计算。

  宣武区结防所长王金玲是此次医疗人员获刑最高的,王金玲曾主动将王尊合的电话留给该所的门诊部主任,动员其买王的药。

  最终,法院以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和对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对王尊合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除王尊合外,包括房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科)负责人郭小柳等至少8名医疗官员也分别因受贿罪获刑。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