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长期有效的药价监控体系是当务之急

2011-12-16 12:31:25    来源:  作者:

  只有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向社会公开定价程序和招投标全过程,同时引入包括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消费者代表在内的第三方监督,才能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不致于沦为一场“秀”,真正挤出药价中的水分。至于药品回扣问题,一方面要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和医生处方,另一方面也须加强对各地卫生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监督,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消除药品回扣与暴利现象。

  年初,为了遏制基本药物招标中存在的药价虚低现象,社会各界呼声不断;年末,央视《每周质量公报》掀开了招标药品中的药价虚高盖子,利润超过2000%甚至是6500%的药品,原来是相同药品在不同地区的中标价差异巨大。都是新医改形势下的药品招标制度下的药品采购,药价不是虚高,就是虚低,这些困惑正在对进入第三个年头的新医改成绩提出严峻挑战。12月1日,国家发改委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调查药品的出厂价,媒体称之为国家发改委将掀药价“老底”,业界却认为这轮调查仍然是走过场。解决药价虚高虚低问题,不是开展一轮调查来应对,而应建立长期有效的药价监控体系。

  “搞运动”式药价调查易走过场

  成本价、出厂价、挂网价、招标价、中标价、零售价……每一个名目背后都是一个或一群受益者,这也是市场经济体系下药品经营中的正常运作过程。但这种运作过程中产生出来的药价虚低、虚高问题,一方面打击的是医药产业的发展基础,药品质量和安全难以保证;另一方面是无数患者难以承受的看病贵负担。

  国家发改委首次大规模调研药价是在2006年4月,第二次是在2007年5月。2009年3月4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药品成本价格调查的通知》,调查范围为所有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可以看出,尽管调查规模不小,国家发改委的这三次调查都是一种“搞运动”式的调查方式,其目的是完成“每两年对药价调整一次”的目标。

  2010年,较早开展基本药物招标的安徽省出现了饱受诟病的“唯低价是从”的“安徽模式”, 2011年,其他省市的基本药物招标普遍遵从了“安徽模式”,中标价“没有最低,只有更低”现象的蔓延,使得不少品牌药企也自动加入到药价虚低的阵营当中,药品质量和安全保障问题日益突出。
药价降了几十次,可如今这一番虚低、一轮虚高的争论又让药价雾里看花。如今新一轮的药品出厂价调查,能否为遏制药价虚高提供有效实用的指导意见,业界普遍不看好,这种一过性的调研是无法鉴别被调查药企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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