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电子监管码效果惹争议

2011-06-10 20:13:46    来源:  作者:

  “我负责电子监管码项目,说实话差点就绝望了。我做过很多项目,没有一个像电子监管码这么难搞的。”西部某药厂质量部李福(化名)说。

  李福所在的药企,用在电子监管码项目的直接投资为80万元,还有其他七七八八的成本要花100万元,算下来,可见性支出已达180万元。李福说,电子监管码项目进行了一个半月,但目前要改造的3条生产线,一条都没有搞定。

  据李福介绍,在调试阶段,该厂片剂线的生产能力只有原来的1/3到1/4,又恰逢销售旺季,4月份,某热销药品已经出现了两次断货。即便调试完,产能损失也要在20%左右。

  除了生产能力下降,返工率上升也令企业头疼不已。如果扫错了码,整条线都得停下。检查废码,然后同一条线上的药都要做重新关联。

  李福所在的药厂,以前返工率连十万分之一都不到,但上了电子监管码以后,返工率增加到5%~10%。

  为了适应“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要求,软硬件改造、生产速度下降、返工率上升引发的种种成本,让药企叫苦连天。然而,给药企生产包装盒的印刷企业,却从中找到了发财的机会。

  天津某包装材料印刷厂为了迎合药企客户的新需求,花了600多万元购进了一套印刷变码的设备。印刷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用这台设备印刷药盒,印刷量大的药企,一个药盒3分钱成本打不住,量小的一个药盒要一毛多。”

  印刷厂的报价还在蹭蹭地往上蹿。按一个普通药厂月生产量120万盒,一个药盒3分钱的印刷费来计算,每个月光是印药盒就要向印刷厂多付至少3.6万元。“药企不可能一直承担这些成本,早晚要摊到药价里。最终,埋单的还是消费者。”刘芳说。

  电子监管码效果争辩

  药品的电子监管并不新鲜,早在2006年,国家药监局就按照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电子监管。

  2008年,药品电子监管再一次扩大范围。国食药监办[2008]165号《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2008年,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对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实施电子监管。从2009年起,逐步将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纳入电子监管。

  从2008年11月1日起,我国对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和二类精神药品(统称“四大类”)实施电子监管。“四大类”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

  2010年4月,国务院下发通知(国办函〔2010〕6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安排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全面提高和完善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的质量标准,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全品种电子监管,完善地市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

  《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应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基本药物品种出厂前,生产企业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通过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凡经营基本药物品种的企业,须按规定进行监管码信息采集和报送。

  据悉,纳入此次“全品种电子监管”的307种基本药物,大约有3.5万个批准文号,涉及3000多家药品企业,覆盖70%~80%的上市品种。

  国家药监局信息办公室主任朱国富表示,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可以有效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行为,可以实施对问题药品追溯召回,此举对药品全程透明化管理、消费者用药安全和提升监管水平等具有重大意义。

  洛阳市药监局的一位员工告诉记者,“因为全国各地监管码联网,药厂的自律性提高了,监管方便一些。”

  但来自药企的刘芳却认为,用电子监管码打击假药的逻辑不成立。她说,事实上,从电子监管码是看不出药的真假的,除非两个人同时去查同一个号码,才能确定哪个是假的,这种做法的几率很小。

  这不是给造假者增加成本,而是给药厂和药品经销企业增加成本。刘芳说,政府依法去打假比这种做法效果好得多。

  一家防伪企业的副总经理张明(化名)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没有一种防伪技术可以包治百病,防伪的目的不在于技术上阻止,而是在于提高假冒的代价。为什么阿司匹林很少出假货?那是因为产品售价低,而制假者一旦被发现,处罚又很严厉。

  有业界人士认为,出现假药的核心问题不在于防伪,而是在于流通环节没有堵住,执法部门不作为。

  电子监管码的弊端还在于降低了企业的效率,“不搞电子监管码,我倒找给你钱行不?”有企业这么问。

  “没有电子监管码之前,药品就无法追溯了吗?”张明说,每家药厂都有生产批次编号,每家经销商零售商都有底单发票,“倒推30年,有这套系统,也查得到假药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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