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药价调控中引入了日费用新概念

2011-03-29 21:34:20    来源:  作者: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从3月28日起降低部分主要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21%,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100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使用范围广泛,降低其产品价格,对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具有重要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成本和价格调查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评审、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等定价程序,最终确定了价格调整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此次价格调整综合考虑了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实际交易价格等因素,并区分不同情况,突出了重点。对日费用高的药品加大了降价力度、对日费用低的药品少降价或不降价,目的是在减轻患者负担的同时,保证价格相对低廉药品的生产供应;对专利等创新型药品适当控制降价幅度,以鼓励药品的研发创新;对已单独定价药品,进一步缩小了与统一定价药品之间价差,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药品定价引入“日费用”新概念

  国家发改委决定从今年3月28日起降低部分主要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降价引入了药品“日费用”的概念,对日费用高的药品加大降价力度,对日费用低的药品少降价或不降价。目的在于减轻患者负担,同时保证价格相对低廉药品的生产供应。

  “日费用”实际上是药品平均每日费用的简称,即患者服用某种药品的每日支出。相对于药品的零售价格(盒/支),“日费用”消除了包装因素的干扰,可以更  加直观、客观地反映药品的价格信息。打个比方,有A、B两种止痛药,A药每日1片,1片10元;B药每日3片,每片5元;A药的单价(10元/片)比B药(5元/片)高,但其每日花费比B药低,如果两者的疗效没有显著性差异,显然A药比B药更经济。国际上,“日费用”作为一种药物经济学评价指标被广泛应用于药品经济性评价领域,我国药品价格管理正式引入“日费用”概念尚属首次。

  “日费用”的引入,是与我国药品价格管理现状紧密相关的。自1997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先后降价27次,已基本形成了基本药物价廉、常用药物价平的局面。然而,“药价贵”、“降价死”等类似报道频见报端,药品价格管理面临降与不降的两难境地。为了避免价格管理“一刀切”,发改委引入“日费用”的概念,对药品进行有层次、有梯度的价格调整。对于“日费用”较低的药品(可视为廉价药),少降或不降,以保证药品质量、确保药品供应、维护公平竞争,防止“降价死”的情况出现。对常用且“日费用”较高的药品(常为专利药)加大价格管理力度,以回应社会“药价贵”的呼声。

  本次价格调整,国家发改委并未公布“日费用”的计算方法。在国外,“日费用”的计算一般是使用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限定日剂量(DDD值)乘以药品单价。在我国,由于缺乏权威数据支持,一般用药品说明书上的每日推荐服用量代替DDD,用药品的平均中标价、市场平均零售价、药品最高限价等作为药品单价。实际上,“日费用”的具体测算方法已并不重要,它只是一种提供药品价格信息的定量指标,是政府制定药品价格政策的参考。

  “日费用”的引入,是我国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一大进步,它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定量参考,提高了政府工作的科学性。但是,“日费用”仅仅是药品价格信息的一种体现,还无法完全体现药品的质量、疗效等信息。随着相关研究的不断开展,药物经济性评价等方法的引入,我国药品价格管理必将会更加科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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