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详解医保药物价格调节机制

2011-03-21 21:25:18    来源:  作者:

  记者了解到,我国从1996年开始恢复国家对药品价格的管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国家发改委从1997年开始对药品价格进行核定和调节,2000年颁发了现行的《药品定价办法》,2002年颁布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对有关药品价格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根据以上法规,“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以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具有垄断性生产、经营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在2004版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颁布后,国家发改委对进入目录的1900个药品开始进行价格核查和调节工作。

  发改委人士表示,“媒体频繁提到的27次降价的说法并不准确,他们是把发改委出台的每一个涉及药品价格调整的文件算作一次降价,这样容易给人造成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被连续降价20多次的印象,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很多不准确的认识。这些调价文件其实是一个药品价格调整周期中的分步骤行为。”该人士告诉记者,当医保目录、基本药物目录等政府定价药品的结构发生变化的时候,一般都会开始新一轮药价调节周期。比如2006年前后,国家发改委对政府定价药品进行了全面调整,涉及1000多种药品,分7个文件先后出台。公众按降价7次来看待,但实际上是一个调价周期中的7个步骤。2009版医保目录出台后,国家发改委经过一年的价格成本调研,在2010年12月开始对新医保目录品种的价格进行调节,也会分成若干个文件先后出台。

  “对药品价格实行必要的监管是各国政府普遍采取的一项措施,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据国家发改委人士介绍,我国药价调整是随着医药行业和国民经济发展并行的,例如医保目录调整、基本药物目录审定,都会有目的有步骤地按药品种类分批调整,进行价格审核。这样算来,从1997年开始的药价调节大致可以分为5轮(包括基本药物),目前已经进入新一轮调价周期。

  国家发改委人士说,“政府调价综合考虑了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实际交易价格等因素,并区分不同情况,突出重点。对日费用高的药品加大降价力度,对日费用低的药品少降或不降价,目的是在减轻患者负担的同时,保证价格相对低廉药品的生产供应。同时,对专利药等创新型药品适当控制降价幅度,以鼓励药品的研发创新。”他特别提到,对已单独定价药品,进一步缩小与统一定价的价差,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但几乎每次调价方案公布后,不同媒体都会报道某几个药品“降价死”。是不是某些药品的价格调整背离了生产成本,导致企业放弃生产了呢?记者了解到,2007年中国价格协会和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曾对2002~2007年间媒体和地方医疗机构报告的280个“调价后暂时短缺”的药品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95%的药品仍在市场上经营,其余5%则属于疾病谱变化、药物副作用等原因的正常更替。以头孢曲松注射剂为例,在上个世纪90年代其价格超过百元,经过数次调价后降到7元,但仍然年销几亿元。最近有媒体反映“消失”的阿奇霉素、氨曲南、头孢他啶、阿莫西林等等,目前最少都有几十家企业在生产,市场比较稳定。也有一些媒体反映××分散片、××颗粒剂在某个医院消失,但其他一些口服剂型在市场上仍大量存在,“普通片剂、胶囊剂等,价格往往比分散片更低。”九州通集团业务总裁耿鸿武说。

  记者注意到,本次调价对小头孢(业内泛指原料年产量10吨以下、价格较贵的头孢产品)调整幅度较大。如头孢替安最高零售价下降35%,上海新先锋的产品单独定价降幅为46%,单独定价和统一定价之间仅相差2元/每支。耿鸿武认为,本次调价对各地招标价格有拉低效应,同时减少了单独定价产品与统一定价产品的价差”。一位私募基金分析师认为,价格调整将是一个长期趋势,在最高指导价和实际中标价之间的泡沫也将逐渐被挤出。

  南京苏禾大药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次调价后目前没有遇到断货的品种,“以前有过某些品种调价后暂停销售,与供应商重新核对价格后,一周内就能重新上架。”北京一家二甲医院的医生表示,“抗生素等药品有很多替代品牌可以选择,还没遇到缺药的情况。”中国价格协会也在调查中发现,因价格调整衔接会出现药品短时下架、品牌替代的情况,但一般能很快恢复供应。同时,药店根据经营需要和疾病谱变化,也会对药品做更新换代。湖南一家药房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对本次价格调整已有所准备,“其实在实际销售中,有些品种的价格已经低于调整后的最高零售价。”他提及的这种现象,也是被公众关注的所谓“空调”——价格调整对消费者的实际花费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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