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落在实中存在三大问题

2011-03-01 18:18:07    来源:  作者:

  规范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有关专家表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立的这些原则将为确保人民安全用药“保驾护航”。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教授吴永佩表示,生产环节是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的质量源头,生产供应品种、数量适宜,且安全性和疗效好、价格合理的药品,这是保证满足医疗需求和安全用药最重要的环节;而规范药品流通则是保证药品正常安全供应的关键。
 
  根据卫生部等部门日前发布的《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以政府为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机构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

  基本药物制度“三大问题”亟待根治

  按照国家医改办工作安排,到2011年底,全国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将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药品价格和老百姓看病费用。但根据相关部门调研,这项制度的落实并不尽如人意。农工党中央在提交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的一份提案中,指出基本药物制度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三大问题”。

  基本药物的遴选和配备使用机制还有待完善。现有基本药物目录尚不能完全有效满足民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有些列入目录的品种在基层不需要,有些基层急需的品种又没列入。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只能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这导致部分基层患者返流上级医院。另外,地方基本药物的增补不规范,增补品种多,既难于管理,也不利于国家基本药物在基层的推广使用。

  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制度还有待健全。由于缺乏对药品质量差异统一的评判标准,“双信封”制度在推广使用时要防止技术标因门槛太低而流于形式,起不到优胜劣汰的作用。另外,商务标评审由“最低价者中标”的做法在实施中尚应具体分析、谨慎决断。

  村卫生室未能纳入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实施范围,有碍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公平性和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2010年下半年开始,农工党中央就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情况,在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举行进行调研,在调研中发现,该项制度的落实存在上述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农工党中央建议国家在确定基本药物目录时应当考虑地区差异,给各地预留一定比例的增补品种;尽快出台政策,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范畴,可考虑率先在财政上具备较强补偿能力、已经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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