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认为特殊慢性病的惠民政策被打折

2011-02-17 17:21:39    来源:  作者:

  特殊慢性病定点医院药价高 读者质疑惠民政策被打折

  连日来,陆续有读者反映:“我们是糖尿病患者,目前享受每年3500元的统筹基金特殊慢性病门诊药费报销限额,有了这一惠民政策,我们确实每年都能节省很大一部分费用,然而,每支胰岛素的价格,定点医院的价格要比零售药店的价格贵出十几元,这让我们难以理解……”

  据读者刘先生介绍,他患糖尿病已经好几年了,并引发了并发症,除住院治疗外,他还要注射胰岛素。患病几年后,刘先生达到了《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及《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实施细则》中所规定的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准入标准,于是他就按照《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准备材料,逐级审批,最终获得了通过,就此,他每年就能报销3500元的统筹基金特殊慢性病门诊药费。

  刘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在未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前,他在零售药店购买自己一直使用的诺和锐30笔芯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以下简称胰岛素),每支(盒)76元,不到一周使用一支,全年大约要用55支左右,这样算下来每年治疗糖尿病的药费为4000多元,在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后,减去统筹基金报销的3500元,他每年只需要花600多元。

  据了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待遇实行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管理,呼和浩特市各区区医院和部分社区医院被确定为第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刘先生对记者说:“本来药费减少了,我们都挺高兴的,也感谢有关政策对于糖尿病人的照顾,但是当我去定点医院询问常用药品的价格时却吃了一惊:在首府不同的药店里胰岛素的价格大多为74~78元,而在有关部门要求糖尿病患者指定购药的新城区医院、赛罕区医院、回民区医院等医院,该药品的售药价却均为94元,这样一来,本来一年需要花600多元,现在则需要花费1500元左右。我认为这项惠民补贴被变相打了折。”

  就刘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在走访这几家医院时,得到的回复是:医院目前所用药品价格,各家医院都是遵照相关部门的统一招标价格销售,不存在随意定价、加价的行为,其中,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自治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中的药品,各家医院执行的是零差价销售,也就是平进平出,不赚取差价。在两个目录以外的药品,各家医院实行的都是在基础价格上加15%的价格销售,由于糖尿病人使用的胰岛素是这两个目录之外的药品,各家医院都是在基础价格上加15%进行销售,价格也就要比零售药店的售价高一些,这符合有关政策及规定。


  在记者采访中,多名读者表示:既然该项医疗保险是为了减轻慢性病患者的负担,就不应该让其中一部分报销费用让定点医院赚取了。作为患者,自然希望既把病看了,又能省下钱。对于目前这种情况,有关单位能否将该项保险向普通医保一样,按时将钱打入医保卡内,老百姓这样就能在市区各大定点药店自由选择购买有关治疗糖尿病的药品……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来到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采访。该中心云副主任表示:“我们也接到了患者就此现象的投诉,医院目前的价格是在执行相关部门的定价,这没有什么问题。近期,我们将和有关医院协调,调整有关药品的价格,我们进行补贴。”

  相关阅读:特殊慢性病包括哪些病?

  一、患恶性肿瘤在门诊进行放疗、化疗的。

  二、患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需在门诊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

  三、组织器官移植后门诊使用免疫调节器的。

  四、糖尿病合并多器官损坏的:

  1、并发脑血管病需在门诊治疗的;

  2、并发肾病尿毒症期需在门诊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

  3、并发眼底病变需在门诊进行药物治疗的;

  4、并发神经病变需在门诊进行药物治疗的;

  5、并发皮肤病变需在门诊进行药物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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