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面临多方挑战

2010-12-13 22:41:42    来源:  作者:

  一位基层医务人员向本刊记者表达不解:“药品是一个利益链条,这个链条上有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最后才是医院。为什么这个利益链的前两个环节不动,只动医院这个最后环节呢?”

  赵中立表示,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4个多月来,全市31个基层医疗机构已经拖欠药款70多万元、职工工资80多万元。

  本刊记者获悉,收入的不确定性使基层医疗机构开始出现人才流失。此前,许多基层卫生院为解决人才匮乏,往往外聘医生,并以开单提成的方式对其计酬。药品零差价断绝了“以药养医”,而新的分配制度又没有建立,医生的劳动价值无从体现,有人选择离开。这使乡镇卫生院缺乏人才的问题雪上加霜有的乡镇卫生院外科手术室没有主刀医生,有的乡镇卫生院没人会使用X光设备。

  吉林省一位卫生官员忧心忡忡地表示,如此下去,将出现“三骂”结局:骂医院、骂制度、骂政府。

  “价格倒逼”

  “最困难的时候,我们也曾质疑基本药物制度到底能不能搞下去”,长春市卫生局局长齐国华说。

  从6月初到7月底,长春市市长崔杰3次到卫生局调研。针对医疗机构反映的药价“越招越高”,崔杰问:什么样的药价最合理?大家讨论认为,在当前定价机制下,最合理的价格应该是药店的价格,因为其经过了市场检验、百姓认可。于是,长春市决定采用“价格倒逼”机制确定理想药价。

  卫生局派出10个信息采集小组,选取全市100家药店,对307种基本药物和80多种非基本药物的零售价进行市场调研,汇集信息,计算出平均值,以此作为基层医疗机构销售基本药物的价格,同时也是药品采购的最高限价,然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这个价格,从省里已经确定的14家配送企业中,自行选择供货主体,签订供货合同。

  “原来的程序是先投标,中标企业委托给流通企业,流通企业再向基层配送。现在是把中标价暂时放下,参照长春市确定的最高限价,由基层医疗机构直接与配送企业谈价;谈妥了再由配送企业向生产企业采购。”刘永新说。

  “这次药价真的降下来了”,长春市重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高平说。

  从8月1日开始,长春市在朝阳、绿园两个区和九台市试点。据长春市卫生局统计,试点工作运行近两个月,长春市基本药物价格比国家指导价格下降41.3%,与省招标价相比,下降了18.1%,与改革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售价相比,下降了21.4%。

  长春市东朝阳社区居民张桂清告诉本刊记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一盒阿奇霉素才4.5元,比过去降了一半还多,比药店都便宜。“我担心是假药,就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去问,才知道不只是阿奇霉素,好多药都降价了”。

  刘永新表示,“如果按原来的招标价执行,流通企业利润会比较大,但违背市场机制。长春市的定价办法比较好,确定一个最高限价,在试点地区同城同价,不能超过这个价,但又与零售商店相吻合。既降低了医疗机构药价,又兼顾了社会零售企业,真正实现了药品同城同价”。

  付杰介绍说,朝阳区12个基层医疗机构试点后出现3个变化:一是就诊人数多了,有的社区医院晚上12点还关不上门;二是处方值下降了;三是患者自己带药打针的现象少了,“群众的满意度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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