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黑山县万佳药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726MA114UB03L
法定代表人:于建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黑市监处罚〔2025〕250号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00)。
处罚日期:2025年10月17日
违法事实: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
处罚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机关:黑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黑山县万佳药房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726MA114UB03L
企业名称:黑山县万佳药房
法定代表人:于建红
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成立日期:2021年06月03日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黑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芳山镇市场开发楼东数第六栋0401-025
黑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黑市监处罚〔2025〕250号
当事人:黑山县万佳药房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726MA114UB03L
住所(住址):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芳山镇市场开发楼东数第六栋0401-02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于建红
身份证件号码:**************092X
我局执法人员依据《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于2025年09月10日对黑山县万佳药房实施现场检查,执法人员查看店内销售记录,记录显示2025年09月10日销售处方药品“头孢克肟片”1盒,生产厂家: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产品批号:241203,无医师处方存根。我局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黑市监责改[2025]700号),当事人当场签收。
2025年09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黑山县万佳药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药房销售记录显示销售的“西咪替丁片”1瓶,生产厂家:浙江前进药业有限公司,产品批号:21241206。仍未保存医师处方存根。当事人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品,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主管局长批准,于2025年09月26日予以立案。在调查期间我局采取了现场检查、询问调查责令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等方式和手段以确定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在无医师处方的情况下,于2025年09月10日销售处方药品“头孢克污片”1盒,生产厂家: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产品批号:241203,本局于2025年09月10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黑市监责改[2025]700号),当事人当场签收。2025年09月26日再次销售“西咪替丁片”1瓶,生产厂家:浙江前进药业有限公司,产品批号:21241206。上述药品系当事人于2025年5月13日从辽宁恒泽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共5瓶。生产企业:浙江前进药业有限公司,产品批号:21241206,进货票据齐全,经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于当日入库。该批“西咪替丁片”销售记录显示销售1瓶未能按规定提供医师处方存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