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参林药业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被查处

2025-05-30 23:57:25    来源:广西药监局  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广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桂药监流稽罚〔2025〕3号
案件名称:广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批号:230780、231029)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广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450900MA5KE2QW3X
法定代表人姓名:林显玲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批号:230780、231029)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04月29日

四味脾胃舒颗粒的注册信息如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6557
产品名称 四味脾胃舒颗粒
剂型 颗粒剂
规格 每袋装10g
上市许可持有人 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柳州市柳江拉堡镇柳西路91号
生产单位 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0-09-01
生产地址 柳州市柳江拉堡镇柳西路91号
产品类别 中药
原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6557
药品本位码 8690514700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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