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嘉得医疗设备生产不合规便携式吸痰器被查处

2025-05-21 13:33:59    来源:江苏省药监局  作者:
行政相对人名称:江苏嘉得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791069740F
法定代表人:毛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镇处字﹝2024﹞4号
违法行为类型:《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违法事实:该单位生产的便携式吸痰器(产品规格:801A,批号20230801、20231002),经检验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3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3
处罚决定日期:2025/03/12
处罚机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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