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洋生医药违规生产一次性使用吸痰管被查处

2025-05-21 13:32:55    来源:江苏省药监局  作者:
行政相对人名称:扬州洋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72060147XE
法定代表人:耿彪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扬处字〔2025〕2号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使用吸痰管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违法事实:扬州洋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使用吸痰管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伍佰伍拾元整;处以罚款贰万肆仟伍佰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2.4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55
处罚决定日期:2025/03/17
处罚机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
数据来源单位: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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