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医保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咸医保处字﹝2024﹞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咸医保处字﹝2024﹞6号
案件名称:咸宁妙济九重锦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违法机构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咸宁妙济九重锦中医医院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421200MA49ELKC1Q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薇
主要违法事实:存在多记费用、超标准收费、超医保限定范围支付、串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协助他人虚假住院、协助他人冒名住院、虚构医药服务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1084999.06元。
行政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和第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三项,《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五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1.责令改正违规行为,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084999.06元;3.对当事人多记费用、超标准收费、超医保限定范围支付、串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行为处1.25倍罚款1321682.85元;对当事人协助他人虚假住院、协助他人冒名住院、虚构医药服务行为处2.75倍罚款76045.15元;4.责令暂停咸宁妙济九重锦中医医院康复科8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1月4日
咸宁妙济九重锦中医医院的注册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咸宁妙济九重锦中医医院
省份:湖北省
审批机关:咸安区卫生局
登记号:MA49ELKC142120217A2102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书台街58号
级别:一级
法定代表人:宋晓风
主要负责人:王先锋
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5/02/18 -至- 2025/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