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永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采取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
2025年第31号
经监督检查,深圳市永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的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深圳市永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采取暂停销售(配送)风险控制措施,现予以公布。
序号:1
企业名称:深圳市永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A755000687
综合评定结论:不符合要求
风险控制措施:暂停销售(配送)
企业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检查处理结果要求暂停销售(配送),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后,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经复查符合条件后予以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深圳市永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的企业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3225463
企业名称:深圳市永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淑明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3日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安康路68号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