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

2024-02-04 13:05:02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作者: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医药集中采购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 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号)要求,提升服务质效,我们组织编写了《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现予印发。该规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规范》既是医药企业了解平台业务办理的重要参考,也是平台经办人员做好服务的操作手册。各省应参照执行,提供标准统一、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服务。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工作实践可进一步反馈修订意见。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

附件:《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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