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天源药业3批次丹参配方颗粒不合规

2023-10-20 15:54:29    来源:国家药监局  作者:

国家药监局关于4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3年第30号)。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禹州市天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丹参配方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具体信息为:

药品名称:丹参配方颗粒
标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标示药品生产企业:禹州市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批号:221001,221002,221003
规格:每1g配方颗粒相当于饮片2g
抽样环节:生产
检品来源:禹州市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Z-PFKL-2021035
检验结论: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含量测定]
检验机构: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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