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托管值得期待

2010-03-03 20:44:59    来源:  作者:

  南京早在几年前就已先行一步,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负担问题。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南京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看病就医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但由于医疗机构不完善、设置不够合理等因素,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显突出。南京一时出现了大病进大医院,小病也要进大医院的怪现象,甚至一个小小感冒也非要挂专家门诊。长此以往,南京出现了这样一个奇特现象——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可罗雀,其时每年南京的人代会和政协会上,代表委员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呼声日见高涨。

  在国家对怎样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还没有一个完整的方案和办法出台之前,南京市委、市政府没有等、靠、要,没有指望有了“红头文件”才做事,而是面对实际,勇于探索,敢于实践。市领导倾听群众呼声,身体力行深入社区、深入镇村调查研究,全方位听取基层老百姓的意见和想法,多次召开各类座谈会,倾听专家们的建议。在这个基础上,南京市推出了“药房托管”的改革。这项改革也曾有人为南京的领导捏一把汗:“全国都没有这样的做法,你们是破冰之举,万一不成功怎么办?!”南京市委有关负责人是药房托管的力推者,他说群众的需求就是我们党委、政府要做的事,群众的利益就是我们的利益。越是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只要对群众有好处,我们就越是要不怕担风险,越是要去做。

  由点及面由下而上惠及普通百姓

  南京市推行的以托管为主要特点的药品购销机制改革,总体上是经营企业托管医院药房和政府集中托管医院药品采购两类。前者利用托管企业自身利益需求,主动限制生产企业的临床促销,防腐效果突出;托管企业与医疗机构协议分成,增加了医疗机构的实际收益;医疗机构现场兑现让利患者,受到广泛的好评。后者通过统一招标,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患者从中得到实惠;集中采购形成批量,加重了与药品供应商的谈判砝码,加大了对用于临床促销利益空间的挤压;统一结算树立了政府公平公正的形象,为企业节约了资金成本;建立电子信息平台有利于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同时开展多重监管。

  2006年,药房托管在栖霞区、雨花台区这两个区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开始在全市156家二级及二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推行。2008年,又推向了9家市属三级医疗机构。无论是在2个区试点,还是在二级、三级医院实行药房托管,南京市都根据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稳步地推进药房托管。试点一个层次,在成功的基础上再推进一个层次,从小到大,从下而上,尽管做法各有不同,但目的只有一个,这就是惠及普通群众,让每一个进不同医院看病的患者从药房托管中得到“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的实惠——这也正是国家新医改方案力倡的宗旨之一。如2008年在市属9家三级医疗机构实行的药品集中托管就与在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实行的药房托管有着显著不同的特点:医院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交易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而不是由经营公司进行托管。市属9家三级医疗机构推行的是“政府主导、集中托管、统一结付、全程监管”为主要模式的药品集中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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