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证基本药物及时配送到医疗机构

2009-10-21 12:45:17    来源:  作者:
因此,对于怎么样才算合理,要有明确的说明。笔者认为,引入竞争机制,限制独家配送,以提高配送质量;鼓励直接配送,不得以变通的方式明着只委托一次,暗中实行两级配送;配送数量省级3~5家,地级1~3家;如被委托企业无法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时,经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委托其他企业配送;限制加价率,同时监管部门和企业要严格执行等等。
 
  医疗机构如何配送
 
  2009年各省(区、市)30%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政策,而对于其他70%的医疗机构却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包括如何配送、使用比例、价格执行等。
 
  按照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将实行公开招标、统一配送。在这种情况下,容易使人产生误解。比如有企业人士就曾问笔者,没有说法是不是意味着目前暂不执行基本药物的医疗机构就可以不执行统一配送?
 
笔者认为,所有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由中标配送企业统一配送,是最佳的制度安排,这样可以为基本药物制度的三年逐步实施奠定基础,也能提高目前流通领域的规模效益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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