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改药不改医的做法行不通

2009-10-16 09:46:08    来源:  作者:

  建立自上而下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国家名义指定常用药品,把常用药品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各地各级政府必须积极行动,认真落实。一旦中央的利民政策没能在地方广泛推开,那一切恢宏的改革都将流于形式。在这场以倒腾药价为生存的群体与政府的博弈中,前者表面软弱,实则狡黠油滑,其像毒液一样蔓延回转,千丝万缕的牵扯着各方利益。各地政府要以群众利益为念,对医药品市场之诟病猛药根植,万万手软不得。

   积极投身医改理性应对调价

   还有一周,新近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就要执行了。从目前收集到的行业反响来看,药企多能平静对待所涉药品价格的降多升少。这一方面是“基本药物都是上市销售多年的药品,价格经过多次调整,总体上已相对低廉”,降价品种总体降幅不大;另一方面是医药经济发展环境愈来愈改善,市场规范度不断提高,又历经10多年20多次的药品大范围降价,药企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力更加深刻,抵御价格风险的能力大为增强;还有,就是医药行业已经充分认识到,药价高低不是决定经营成败的惟一因素,营造公平环境、做大市场蛋糕、赢得发展空间可能比价格上可以承受的调整更为重要。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被当作新医改的重点和突破口。显然,药价调整的顺利进行有利于我们坚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信心,但是要保证这一制度的成功,进而推动新医改的深入,仍有很长的路要走。无论是医疗卫生保健和医保领域,还是医药行业,既有互相协调和配合的问题,还有调动积极性统筹社会利益和自身发展的问题。比如,如何打消药企对基本药物在招标、用量方面的顾虑,行业本身基本上无法给出答案,而必须从加大地方财政补贴、从医保付费机制改革、从医药分开、从公立医院改革如何破题等方面去探索解决。简而言之,以往那种只改药而基本不改医的做法差不多已经走到了尽头。就基本药物的招标来说,如果真正能摒弃以往药品招标中屡被诟病却“行之有效”的“惟价是取”,那么,药企才会把精力集中到千方百计保证产品质量而不是一味降低成本上来。比如,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设定招标药品的底价也就是质量底线,能否成为各省区市落实“质量为要”的有效措施?而就基本药物的使用而言,关键点显然在医疗机构,长期以药养医的体制,导致医院没有驱动力去使用廉价药,生产企业也没有动力去生产。基本药物在医疗机构的零差率能否落实到位,涉及到地方财政补贴能力和医保对医院监督水平的提高。而如何建立医院的补偿机制,不仅关系到基本药物的用量,更关系到基本药物制度和整个新医改的成败。 

  理性看待新医改带来的医药市场扩容机遇,沉着应对诸如降价、招标等政策调整,不折不扣保证高品质的基本药物供应,应该是成熟药企当下和今后一段时期确定战术战略最为基本的内容。事实上,只有加强自律,把生产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作为药企基本社会责任,医药行业积极参与新医改的愿望和努力才能化为现实,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也才能获得最基础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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