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0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的通告中,将近期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防范非法集资广告排查清理、“扫黄打非”、清理排查非法证券期货广告、整治网络低俗内容等工作中查处的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件9:厦门肽王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生产的食品广告中含有“补充活性多肽对防治心脑血管、骨关节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消化道疾病、糖尿病及肿瘤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等内容,无法证明宣传内容的真实性、无法说明其出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9年8月,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543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