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蕉城区东方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0-10-18 13:46:49    来源:  作者:福建省市监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0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的通告中,将近期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防范非法集资广告排查清理、“扫黄打非”、清理排查非法证券期货广告、整治网络低俗内容等工作中查处的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件8:宁德蕉城区东方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件,在宁德市中心城区的50部公交车车身上发布内容为“看妇科.做无痛”的医疗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9年9月,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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