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维纳斯医疗美容门诊部违法广告案

2020-10-18 13:47:34    来源:  作者:福建省市监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0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的通告中,将近期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防范非法集资广告排查清理、“扫黄打非”、清理排查非法证券期货广告、整治网络低俗内容等工作中查处的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件10:莆田市城厢区维纳斯医疗美容门诊部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企业微信公众号宣传页面发布了利用患者和客户真人案例对比作宣传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19年8月,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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