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中,涉及到上海印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案。
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黄处〔2020〕012020000749号
案件名称:关于上海印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案
违法行为类型: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印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10106MA1FY1BX0K
法定代表人姓名:宋炎文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8月1日,我局依法对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六合路的“六合路上的小尖顶”活动摊位上经营的上海印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查见当事人正在销售软性亲水接触镜Soft Contact Lens,型号:VENUS EYES,主要材质:HEMA,含水率:38%,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53222339,注册人名称:M.I CONTACT Co.,Ltd,代理人名称:上海焱兴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07/2019,有效期至06/2024,数量为14盒,销售价格为每盒人民币88元。当事人现场未能出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处罚种类和方式: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物品
行政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2020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