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颖生物科技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化妆品案

2020-10-11 16:50:52    来源:  作者:上海市药监局
上海市药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中,涉及到上海雅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经典皙白系列案。

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松处〔2020〕272020001123号
案件名称:上海雅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案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雅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7692970437M
法定代表人姓名:夏贤贵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6月4日,我局接到举报称上海雅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没有在国家级网站备案。经查,上海雅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经典皙白系列产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但未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号,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处罚种类和方式:罚款(39417.6元),没收违法所得(9854.4元)
行政处罚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现要求当事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叁万玖仟肆佰一拾柒元陆角(大写)、违法所得玖仟捌佰伍拾肆元肆角(大写)交至本市各大商业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2020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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