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中医医院生产销售劣药加味安胃胶囊案

2020-09-02 17:13:29    来源:  作者:黑龙江省药监局
黑龙江省药监局行政处罚《黑药监药生罚〔2019〕007号》中,涉及到五常中医医院生产销售劣药“加味安胃胶囊”制剂(批号:20190504)案 。

具体信息如下:

案件名称:五常中医医院生产销售劣药“加味安胃胶囊”制剂(批号:20190504)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黑药监药生罚〔2019〕007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五常中医医院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学哲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12230184414422019T
案件分类:药品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采生产、销售的批号为20190504的“加味安胃胶囊”,经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检验[检查]项不符合规定。
处罚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依据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 2020年8月4日
处罚的机关(全称):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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