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健卫达一次性普通医用口罩不合格遭查处

2020-08-02 22:40:52    来源:  作者:广东省药监局

广东省药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械罚〔2020〕3033号》 中,涉及到东莞市健卫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普通医用口罩。

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健卫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4B8B28E
法定代表人:唐吉坤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药监械罚〔2020〕3033号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
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的“一次性普通医用口罩”(规格型号:平面耳挂式(175mm×95mm-3),生产日期:2020年03月15日)经检验,检验项目细菌过滤效率(BFE)不合格。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没收、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20
处罚决定日期:2020.7.17
处罚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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