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专利保护现状急需改观

2009-07-16 11:46:32    来源:  作者:

  中药专利保护需提速 专家称目前情况十分落后

  7月15日,北京中医药大学科研处处长刘铜华教授在2009北京创新药物研发策略暨新药项目发布会上指出,我国中药界对专利保护的认识亟待提高。国内中药界在国内外专利申请量的下降使得中药的国际国内市场无法获得保护,这表明我国的中药专利保护尚处在十分落后的阶段。
 
  刘铜华说,近年来,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长足进展,但问题也不容忽视。相当多的部门和个人不重视申请专利,不重视用专利法保护发明创造成果,从而丧失市场;部分申请的技术含金量偏低,甚至不具备创造性;相当多的中药专利申请缺少对专利基本知识的了解,缺乏专利申请技巧;在开展国际技术交流或技术合作中,不够重视保护我国研制者的专利所有者权益,甚至出现成果外流现象。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国于1994年正式成为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成员国,所申请专利仅需在一国申请成功即在每个成员国都有效,但国内中药界很少采用这一途径占领国际市场。据不完全统计,1994年~1999年,中药的中国专利申请有6824件,中药PCT专利申请总共24件,仅占总数的0.35%。

  刘铜华说,尽管我国在中药行业占有极大的优势,但由于中药迟迟不能以药品的身份打入国际药品市场,使得中药界一般都放弃了国外市场。而在国内市场,由于有新药保护和中药品种保护,企业的技术竞争程度还不激烈,所以大家对专利保护的要求尚不强烈,只是采取观望态度。

  刘铜华提出,加强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应当以专利保护为主导,捍卫医药核心技术;以商标保护为形象,树立中药的国际品牌;以商业秘密保护为点缀,保护医药特殊技巧;以行政保护为补充,确保国内品牌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以版权保护为根本,保护中医药的传统思想和文化。 

  链接:解决中药专利维权问题最为迫切

    近日,由江西省医药行业协会和江中集团联合举办的“医药知识产权竞争战略论坛”在南昌召开,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江西省专利事务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以及国内知名中药企业的专家、学者就医药知识产权尤其是中药知识产权的维护发表了精彩的演讲。“我们举办这个论坛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医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指导医药企业申报专利并了解有关审批要求,增强医药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江西省医药行业协会秘书长赵玲告诉记者。

    中药专利保护问题较多

    在论坛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部长张清奎在其“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演讲中指出,截至2003年,我国中药专利申请达到4030件,比2002年增长了40.7%。但中药专利保护还存在以下问题:创新能力低,中草药国际市场日本和韩国占80%~90%,其原料70%~80%来自中国,而我国有4000多种制剂,在国际市场仅占3%~5%;专利申请量小,全国约合19.68件/万个企业,但多数中药企业无专利申请;非职务申请比例高,全国占65%,中药领域占78%,而在国外非职务申请仅占5.0%;申请国外专利少,2003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56769件,向外PCT申请1165件,仅占2%,而中药领域仅占国内申请的0.6%;此外中药出口困难,出现此情况的原因多由于重金属超标;农药残留量超标;原料和工艺导致质量不稳定;成分和机理不清,外国患者不接受等。

    同时,张清奎对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他认为,近几年来,医药领域许多有重大影响的药品知识产权纠纷接连发生,将迫使企业学会必须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促使更多的企业选择采用法律形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预计更多的医药企业将逐渐加强自主创新,并且突出科技开发的重点,中药复方开发空间可能更大。     医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而对于国内的中药企业而言,在当前的环境下,如何有效的制定企业相关的知识产权策略,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在国际竞争上争取主动,显得极为迫切。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中药处处长张伟波讲解了中药专利的具体申报技巧与审批要求,对企业具有实操性和指导意义。

    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程永顺、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郑永锋等则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医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他们认为,现代中药企业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超越:提高专利意识,加强企业专利的开发、申请和管理工作;重视对商标的国际注册,严防假冒和抢注;重视对驰名商标和中药材的原采地、地理标志的保护;利用工业设计保护药品的外包装和外观形状;加强管理,有效保护企业未公开的信息;利用版权保护药品说明书和药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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