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政推动普药销量

2009-06-25 09:08:47    来源:  作者:

  医保新政将推动普药销量井喷

  新医改政策中有许多对普药利好的消息,例如:3年8500亿元的投入,主要投到基层医疗机构;医保覆盖全民;基本药物制度将强制各级医疗机构配备并使用“基本药物”(大部分是普药)……然而这些好消息都不及医保支付对普药销售的促进作用。在“以药养医”的背景下,医院及医生为了赚取高额利润眼光都盯着高价药,大部分物美价廉的普药都被医药主流市场抛弃,而新医改中医保支付机制的变革将让普药重新回到主流市场,医院及医生的价值观将发生一百八十度的转弯:由多开药、开贵药转变为尽可能少开药,开物美价廉药——普药为主。  
     
  产生这样一种转变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改变医院及医生的趋利方向。新医改方案规定:“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按人头付费”也称“按人头定额支付”,是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一月、一季或一年内),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的人数和规定的收费定额,预先支付给供方一笔固定的医疗服务费用,在此期间,医院或医生负责提供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一切医疗服务,不再收费。“按病种付费”又称“按诊断相关分类定额预付”(DRGS),是根据国际疾病分类法ICD-9-CM(ICD-9临床修订版),将住院病人按诊断、年龄、性别、出院转归、治疗效果等分为若干组,每组又根据疾病的轻重程度及有关合并症、并发症分为几级,对每一组不同的级别都制定相应的标准支付费用,按这种费用标准对该组某级疾病的治疗全过程一次性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完毕。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无形之手”站在人性——“经济人”的角度,从理论高度上诠释了这种价值观的转变:一个“只盘算他自己得益”的个人“受一只看不见的手”指引,去达到一个同他的盘算不相干的目的。如果一个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促进了社会的利益,常常比他直接想促进社会利益的时候更有效果。医保付费机制的改革,妙即在此——医生在为自己逐利的同时,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都将为人民大众创造健康财富。近期很多媒体都对重庆黔江区“按人头付费”的政策给予了报道,这也是新医改方案颁布后,首次见诸报端的关于医保支付机制变革实施的成功案例。  
     
  如何让患者少生病,生了病如何赶紧治好,将成为医生考虑的首要问题。于是,“药物经济性评价”将成为医生治疗患者疾病时考虑的首要因素。普药是有中国特色的一个名词,其实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普药往往指在临床上已经广泛使用或使用多年的常规药品,医生熟悉,许多患者也熟悉。药物经济性评价良好的药品并不总是普药,但大部分普药仍旧是性价比极高的药品,所以,普药也必将成为医生处方时的首选。  
     
  中国医药市场总量约7000亿元人民币,这一“首选”,不知道将会导致多少依靠“带金”销售的产品转化为普药的销量,普药井喷之势将必然随着医保付费机制变革的逐步试点与实施而到来。

  链接:什么是普药

  普药,这个中国特有名词其实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普药往往指在临床上已经广泛使用或使用多年的常规药品。普药通常具有一些共同特征,如技术含量低,市场上有多家企业生产或销售,产品进入市场比较容易,价格较低,临床上已经形成固定的用药习惯。因此,尽管普药的竞争很激烈,但很少有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促销,其销售通常依靠传统的商业调拨模式,基本上是自然销售。   

  目前我国现有的万余种药品大多是普药,普药消费占据了药品消费的绝大部分。我国药品消费结构存在着明显的城乡差异和地区差异,用药结构的不平衡是普药存在发展的基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也给普药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因此,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普药的发展潜力仍然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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