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理药品价格的范围将有大幅度调整

2009-06-13 11:38:07    来源:  作者:

  一位曾参与该文件制定的人士介绍说,发改委价格司等部门仍在对该文件进行修订,不过其核心思路已经确定下来,包括价格管理将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扩大政府管理价格的范围等内容。

  目前,药品价格管理共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发改委作为价格主管部门,依据“药品定价目录”,对相关药品的价格进行调控。分析人士介绍说,从调拨价到放开管理,再到目前的“双调”结合,50年来,药品价格改革就是一条逐步放开之路。

  该文件调整了中央和地方价格管理权限。地方除了制定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中的非处方药、地方增补的药品品种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制剂价格外,还增加了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饮片定价权限。2005年7月,国家开始赋予地方部分非处方药定价权。

  有学者预计,该文件出台后国家“药品定价目录”将会随之扩容。

  据介绍,这将是继2005年7月后又一次较大范围的调整。目前由国家定价的药品数量2400种,其中包括医保目录西药处方药1018种、中成药处方药532种,血液制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300多种。

  对于外界关注较高的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如何定价的问题,目前也有了初步思路。

  据悉,基本药物将按照通用名称制定统一的零售指导价。在基本药物目录正式公布以后,发改委将核定并尽快公布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

  而对于流通环节的差价率,“意见”首次明确了将要按照补偿物流配送成本来核定。分析人士认为,这将有利于挤掉药品在流通环节中增加的“水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药价水平。

  据悉,强化管控将成为下一阶段药价管理工作的一个重心。

  按照工作安排,2010年前,国家发改委将重点核定国家基本药物价格和那些用量较大、价格高的非基本药物价格,以此遏制药品中不合理利润,降低老百姓过高的药费负担。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此前曾透露,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和“以药养医”机制不合理,是导致“看病贵”的深层次原因。但“看病贵”直观地表现为医药价格高,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

  为此,该文件明确提出加快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解决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与成本倒挂的现象;同时规范医用耗材价格行为,解决医疗耗材价格过高,老百姓负担过重的情况。

  据介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正加紧研究药品加成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问题。按照新医改方案,将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不过分析人士认为,在“以药补医”机制没有改变的前提下,“看病贵”依然难以解决,政府的价格管控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药品负担过重的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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