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保健品违法广告

2009-06-04 11:22:23    来源:  作者:

  药品违法广告主要问题

  第一,许多广告未经批准进行宣传;第二,处方药违法在大众媒介进行宣传。按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规定,处方药不允许在大众媒介进行宣传,处方药只能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共同确定的医学科学、药学科学期刊上进行发布。第三,有些广告发布擅自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发布。第四,有用名人、公众人物、患者证明药品疗效的宣传。

  药监局会从哪几个方面对药品广告进行监管

  第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把药品广告审查关,现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都建立了药品广告电子政务审批系统,实现了所有的药品广告在线审批,审批后的药品广告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便于公众的查询和社会监督。

  第二,我们在对药品广告方面加强了监测力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对近600份报纸和60家地市级的电视台进行监测,监测以后我们会把监测违法广告信息通过统计、分析处理,依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进行公布。

  解读三种药品违法广告 

  违法产品广告一:生命A蛋白食品广告

  【违法产品解读】

  别被误导了,“生命A蛋白”并不是任何一种蛋白质的名称,在其代理商的某网站网上所公布的食品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40535”表明了其保健食品的身份,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数据库中,也确实存在这个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然而注册的产品名称是“笑来营氧牌鲨维康软胶囊”,保健功能为“耐缺氧、抗疲劳”,主要原料是“角鲨烯、沙棘籽油、维生素E”,适宜人群为“处于缺氧环境者、易疲劳者”。

  主要原料角鲨烯是一种具备增强免疫力、改善性功能、抗衰老、抗疲劳、抗肿瘤等多种生理功能的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因此其所申请的“耐缺氧、抗疲劳”保健功能是合理的。

  但其官网上,并不仅仅宣传其所申请的“耐缺氧、抗疲劳”功能这么简单,还增加了“治疗早泄”、“阴茎增大”、“治疗阳痿、前列腺增生、肥大”,甚至还能“改善头晕、脱发、记忆力衰退、精神不振”,简直将其包装成壮阳药、性保健品或者包治百病的神药,看得小编实在是一惊一叹。

  【违法违规理由】

  根据我国有关法规,食品包括保健食品不能夸大功效,作为食品不能宣传治疗作用,否则将严重违规。

  违法产品广告二:倍力胶囊保健食品广告

  【违法产品解读】

  一篇名为“倍力,让男人回归野性”的文章出现在3月18日的新晚报上,文章中用实例、保健常识、优惠信息等宣传神奇的增强性功能作用,不折不扣的广告,而且是违规广告。况且,文中所提到的倍力胶囊,小编在正规的数据库中根本查不到,且不论广告违法与否,产品是否正规也值得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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