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监控保障特殊药品的流通

2009-05-11 10:14:05    来源:  作者:

    新疆开建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

    今后,无论哪家经营企业出售麻醉药或第一类精神药品,从网上一查便可知道!5月10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新疆将全面建立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特殊药品一针一片都将受到监控,这样将进一步严防特殊药品滥用,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特殊药品监管,防止特药流弊事件发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公安厅决定从今年上半年起启动自治区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以下简称“特药监控网络”)延伸工作,将特药监控网在现有的生产、经营环节网络监控的基础上,延伸到全区各级医疗机构、科研和教学等相关单位,实现特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生产、进货、销售、库存、流向、使用的全程动态监控。

    此次新纳入“特药监控网络”的单位包括: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医疗机构、科研、教学等单位。这些药品如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均极易造成瘾癖、中毒或产生依赖性,危害健康,因而国家对此类特殊药品实行有别于一般药品的特殊管理方式,如定点生产、定点供应、限量购买,并控制进口等。

    今年6月1日起,“特药监控网络”的延伸工作将正式启动,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监控系统的维护、信息收集、培训和入网手续办理等工作,并对系统运行情况实施监督。6月15日至7月30日,将分批组织开展特药监控网络培训工作,培训对象为自治区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培训期间将审核、发放特药监控系统身份识别器。8月30日前,各涉药单位必须完成对特殊药品信息数据的网上传送上报工作。

    按照要求,信息监控网络将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并与同级卫生、公安部门信息共享,最终达到将特殊药品监控到“一针、一片”流向的目标。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和完善特药监控网络,负责培训、对全区的特殊药品的生产、进货、销售、库存、使用的数量以及流向全面实行网络化实时监控;医疗机构依照规定网上报送特殊药品的进货、库存和使用数量;公安部门负责对特殊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或其它流入非法渠道的案件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链接:市食药监管部门打出组合拳 食物中毒预警系统将启用

    《食品安全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昨天从上海市食药监管局了解到,为更好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未来两三年内,市食药监管部门将双管齐下,探索行政监控“黑名单”和风险评估预警制度,打出“组合拳”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违法添加将上“黑名单”

  今后,沪上从事食品或药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如果出现严重违法行为,将被列入监管部门的“黑名单”,企业的市场准入和相关责任人员的从业资格将受到限制,甚至会受到5年或者更长时间内不得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惩罚。

  在制定“黑名单”制度时,相关部门借鉴了国内外的立法和实践经验,特别是美国FDA的相关制度。据了解,目前正在研究的“黑名单”制度中,严重违法和不诚信的行为具体包括:在申请食品药品相关行政许可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取欺骗、贿赂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改变生产工艺或添加物质的。

  评估危害及时给予预警

  另外,据市食药监管局副局长谢敏强透露,目前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中心正积极筹建中。最近一两年内,上海将建立起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中心,对食品作出前瞻性的风险评估。另外还将建立市区(县)两级应急指挥中心,第一时间处理食品安全事件。其中,全新的食物中毒预警系统将于今年6月最先启用。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将从源头开始,对可能导致食品不安全的污染因素进行检测,然后对市场上和消费者见面的产品进行十几项安全性指标的评价,得出详细的数据和最后的评估结果,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今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还将与风险管理相结合,食品专家根据食品对人体造成的危害程度,决策可采取的适当措施,或禁止使用,或及时给予市民提醒,或采取专业技术手段把危险降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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