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各界对医药分开的看法

2009-04-15 15:51:45    来源:  作者:

  建立覆盖全民的医保制度,目的在于实现医药费用的合理分担。据悉,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增幅为50%,并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和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新方案实施后,百姓看病自付比例会降低。 

  4月11日,在省城某医院医保办。该办负责人从电脑中随机调出二份住院患者的费用清单,详细向记者介绍了患者住院费用的比例构成。 

  段女士是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患乳腺癌在该院住院10天,治疗费用总额为34893元,其中统筹支付6352元,个人支付了28541元。段女士在治疗期间,用甲类药10种,药费为800余元;用乙类药6种,药费为7095元;用自费药一支,药费22944元。根据现行医保政策规定,甲类药全部纳入医保统筹;乙类药部分纳入统筹,剩余部分由患者支付;自费药顾名思义,由患者全额支付,统筹不予支付。另外,纳入统筹部分的药物,按规定也要由患者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以段女士使用的乙类药物为例,7095元的乙类药药费中,进入部分统筹的为5445元,自己支付部分为1650元,而进入部分统筹的为5445元药费中,段某自己还要负担近10%,即500余元。也就是说,在段女士使用的乙类药物中,自己一共负担药费2200元左右。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名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3.4万多元费用中,甲类药药费只占很小部分,其它治疗费用也只有几百元,自费药占了很大比例,扣除进入统筹部分中自付费用,医保“报销”了6300余元。 

  该负责人还特意调出一位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同患乳腺癌的施女士的住院费用清单,施女士住院期间的总费用9209元,其中符合基本医药的金额为6496元,减去起付线的648元,进入统筹分段的金额为5848元,这5848元中,统筹支付2778元,个人支付3070元,个人支付比例达到统筹金额的52%。最后,所有费用统计,施女士共发生9209元的住院费用,其中统筹支付为2778元,个人支付了6431元。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账户”中,除了每年国家补助80元,每人每年“投入”270元,“本金”少,医保“报销”的费用和比例也就低。 

  这位医保办负责人说,以目前实际情况看,把自费药全部纳入统筹范围根本难以实现。增加甲类药的品种,减小乙类药等进入统筹部分药物的自付比例,才会让患者感受到治疗费用和药价的降低,才能让百姓得到实惠。而实现这一结果的前提是提高医保筹资水平和扩大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范围。如果这一前提能够实现,患者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和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肯定能得到提高,患者肯定能从中受益。当然,规范医疗行为,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实现药品降价,更能让百姓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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