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药价究竟好不好

2009-01-12 11:46:11    来源:  作者:

  “晒”药价究竟好不好,众说不一,笔者认为,“晒”药价必须要理清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是能“晒”药价的范围,也就是哪些药品价格可以“晒”,哪些不可以“晒”或没必要“晒”。对于药价这一敏感话题,一部分药品属于政府限价范畴,一部分则是企业自主定价。政府限价的可以公开,让人们知道药品的最高限价,以便买药时注意,避免误买高价药品。而企业自主定价的部分,笔者认为没有必要“晒”。

  其次是药价(包括保健品价)能不能晒的问题。每一种商品价格的形成,都建立在市场规律的基础之上,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博弈的结果,绝非商家拍脑袋的产物。同类药品不同价,可能存在这样一些原因:一是生产企业的成本不同。举例来说,同样是安宫牛黄丸,虽然说明书上的成分都标明一样,但原料有天然和人工之分,药价肯定有差别;二是进货渠道不同,有的是二级批发,有的属于一级批发,有的可能直接从厂家进货,渠道不一样,药价也可能不一样。进货量的多少,也能影响药品的最终零售价;三是终端经营成本不同(如房租、员工工资、水电暖气等),经营策略不同,亦会导致药价的差别。所以,除了国家限价的药品之外,其他药品、保健品,其合理、统一价格到底是多少,是无法“晒”得出来的。笔者在扬州物价局网上发现,所能晒出的药价,也只限于国家统一定价或限价的药品。

  最后是把药价信息进行公开对比,做法是否妥当。虽有法律人士指出,商品价格一旦公开,就不能算是商业机密了,况且公布的参考价格与市场价相当,所以不存在侵权一说。笔者认为,不存在侵权,并不意味着做法就完全妥当。对于物价的监管,是监督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这一点无可厚非,但属于市场自主决定的价格,是否有必要进行公开比对呢?这样会否侵犯零售终端的经营自主权?会否演变成变相地价格干预,迫使商家调整价格?

链接:"天价"药价的4大不能公开的秘密

  药价虚高:药品回扣知多少?

  案例:“齐二药”严重药害事件许多人还记忆犹新。最近进行的案件审理惊曝药价内幕:事件的主角——假药“亮菌甲素”,其出厂价每支仅5元,到医院患者手中价格却猛涨至46.1元,价格飙升8倍多。

  显然,卖给患者的“亮菌甲素”价格奇高。那么这40余元的加价都到哪里去了呢?据有关调查,广州金蘅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5元/支从“齐二药”批发这批假的“亮菌甲素”,然后该公司以每支34元的高价卖给了广东医药保健公司,利润高达580% ;而广东医药保健公司以每支36元卖给了中山三院,中山三院卖给患者时又涨了10.1元。

  由此可见,药品的出厂价并不高,加价都被中间环节瓜分了。据有关知情人讲,医药公司之所以大幅抬高价格,是为了将其中的利润返还购药方,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回扣,以实现利益均沾。换言之,药价虚高,很大程度“虚”在回扣上。

  一般一个药品要通过总经销、地区分销、医药代表、医院药房这样几个环节才能到患者手上。我国目前有近5000家药企、7000多家医药分销商,医药生产和经销的开放竞争程度远高于医疗服务领域。与此同时,药企生产的药品以仿制药居多,同质化现象严重,全国能够生产“亮菌甲素”的企业就不下百余家。同类药品多的是,当然是谁给的回扣高就进谁的。于是药企间的竞争就演变成“回扣战”。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指出,回扣是药商们在竞争压力下让出来的利益,可是这部分利益,没有落入患者的口袋,却进了某些医院和医生的腰包。而这笔回扣最终的买单人是使用药品的患者。

  药品是一种高度依赖专业知识才能消费的商品。我国药品的80%是通过医院销售的,以药养医的体制决定了医生手中的处方权就是药品的生存权,更是回扣生存的土壤。

  尽管连续几年大力整顿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但据全国纠风办统计,仅2007年,全国医务人员上交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依然达4亿元。有关专家认为,实际上回扣的金额可能远远高于这个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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